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4-016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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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文中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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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在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存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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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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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审计机构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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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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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2、 议案2、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股东一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既非交易对手方,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9条规定之情形,与本次交易无利害关系,不须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俊蓉、彭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出席会议的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崔俊蓉、彭吉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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