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3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悦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长吴家辉先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临2024-004)。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4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悦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长吴家辉先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个人简历
陈悦蔚:男,198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士学位。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上海康丘乐电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表业有限公司财务联席总经理。现任狮头股份财务负责人。
陈悦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裁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总裁朱继敏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朱继敏先生的《增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总裁朱继敏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朱继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朱继敏先生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增持主体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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