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1月25日 01: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41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付林先生因控制或共同控制交易对手方或在交易对手方任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了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41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因共同控制交易对手方并在交易对手方担任董事或总经理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杰股份”)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付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超过6,413.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尚未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

法定代表人:于志江

注册资本:552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厂房2四层。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141,083,154.37元,净资产1,029,462,840.21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8,700,066.30元,净利润20,705,893.22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及其配偶文彩霞女士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间接合计持有科瑞思22.56%的股份,文彩霞女士持有科瑞思5.48%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科瑞思为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禅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禅光”)

法定代表人:刘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3层308室。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62.85万元,净资产434.86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3.63万元,净利润-49.1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禅光56%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禅光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椿田”)

法定代表人:李清木

注册资本:6857.444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机械、模具研发,工程机械设备配套研发、生产,金属制造,汽车底盘制造,汽车零件制造,制药设备,医疗器械,航空配件,成套设备设计、制造,不锈钢成套设计制造,生命科学配套设备,电源、新能源成套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联港工业区双林片区创业东路八号C厂房1、2、3楼、D厂房1、2楼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47,187万元,净资产34,619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871万元,净利润3,36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担任董事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椿田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东莞市艾瑞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瑞”)

法定代表人:罗崇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设计:精密工业机械及其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东莞市大朗镇松木山村松和路13号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7,508万元,净资产4,992万元,营业收入5,503万元,净利润65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担任董事的椿田下属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艾瑞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珠海市宏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海勇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湾口村大环山一栋2号商铺。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60万元,净资产:438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92万元,净利润;-9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太太的直系亲戚文海勇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宏泰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珠海市俊凯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凯”)

法定代表人:刘伟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精密零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智能机械电子设备及其配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屏西八路1号1栋一楼。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207.10万元,净资产654.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6.83万元,净利润-130.7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直接持有俊凯55%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俊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凯”)

法定代表人:成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厂房租赁。

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335万元,净资产49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7万元,净利润-1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成君先生共同控制的公司,分别持股30.00%、30.00%、40.00%,且成君先生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众凯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焜原”)

法定代表人:陈意桥

注册资本:6,347.106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器件及其它电子器件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558号。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5,077.64万元,净资产18,975.15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20.48万元,净利润-517.5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陈均先生任焜原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焜原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九)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

法定代表人:温中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草药收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7室。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3,249.25万元,净资产-2,699.18万元,营业收入213.20万元,净利润-814.32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59%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智”)

法定代表人:温中蒙

注册资本:1,6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电耦合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洲路8号A栋一楼。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488.6万元,净资产2,141.7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31.4万元,净利润-544.6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尔智24.24%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兆春先生任尔智董事、公司监事成君先生任尔智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尔智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智美康民(宝应)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宝应”)

法定代表人:周运和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收购;医疗设备租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草及相关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并发;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草及相关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晨化路1号厂房1、2层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1,020.07万元,净资产201.77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45万元,净利润-39.8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控制的公司,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宝应70%股权,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智美宝应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珠海思格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格特”)

法定代表人:赖建仁。

注册资本:588.9289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维护、调试、培训等服务;软件的销售、开发及制作。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北侧6366号6#厂房3层311室。

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960.83万元,净资产647.29万元,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90.56万元,净利润-81.1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兆春先生持有思格特10.5740%的股份,曾任思格特董事,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思格特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由请解密力良好,亦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定价依据:向关联方采购机加件、租赁房屋、销售设备配件等,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根据定价依据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结算方式:双方按公司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相同的方式进行结算。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新增交易额度主要是基于新产品研发投产,需求量增加导致。交易价格以成本加成、市场价格等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关联方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市场化定价等原则,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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