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提议持续提高股东回报
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提交的《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的函》。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信心、财务状况展望、股东利益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实际控制人就持续提高股东回报暨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发出提议。
一、提议的背景和目的
公司定位为“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以做优做强清洁能源业务为基础,在产业链上游,从清洁能源向能源服务延伸;在产业链下游,从工业天然气向工业气体拓展;涵盖清洁能源、能源服务、特种气体三大业务板块,形成“一主两翼”的业务发展格局。现阶段,公司业务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客户结构持续优化,内生增长潜力逐步释放。
公司的良性发展离不开全体股东的呵护及支持,特别是广大投资者的付出与认同。在此基础上,实际控制人提议弘扬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文化基石,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如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二、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提议
1、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中短期内,公司正处于产业布局与业务成长期,应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的关系;长期来看,随着产业布局逐步完善,应以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为优先级目标。
2、未来,公司在制定三年发展规划时,应同步匹配股东回报三年规划,特别地,对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下限予以明确,增强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长期、稳定预期。
3、公司应适度增加分红频次,除特殊情况,应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关于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
在公司2023年度中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的基础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应分配股份基数发生变动的,提议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四、提议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提请董事会就持续提高股东回报的提议予以研究、落实,制定具体方案,择机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决策时投“赞成”票。
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提议”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将对实际控制人关于持续提高股东回报及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提议,进行专项研究、细化、落实,拟定具体方案及上会议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按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股东回报
暨2024年度业绩展望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00.00万元到133,000.00万元,同比增长19.27%到22.0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3,400.00万元到136,400.00万元,同比增长26.19%到29.03%。
● 公司2023年度股东回报: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实施后,则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43,299.05万元,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的32.56%到33.31%,年度股息率约为3.40%;考虑股份回购因素后,2023年度累计综合股东回报金额约63,898.53万元,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的48.04%到49.15%,年度综合股东回报率约为5.02%。(上述股息率/综合股东回报率均以公司2022年末市值测算)
● 公司2024年度业绩展望: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0万元。
一、202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
(一)本期业绩预告
1、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0,000.00万元到133,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1,007.46万元到24,007.46万元,同比增长19.27%到22.03%。
(2)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3,400.00万元到136,4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7,687.52万元到30,687.52万元,同比增长26.19%到29.03%。
(3)本期业绩预告为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初步预测,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1、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8,992.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712.48万元。
2、基本每股收益1.76元/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1、清洁能源业务
LNG业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持续构建“海气+陆气”双资源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工商业直接终端布局,强化业务顺价能力,单吨毛差保持基本稳定;同时,受气价下降及工商业、燃气电厂等终端用户需求增长影响,公司LNG(含PNG)销量同比实现较快增长,推动公司LNG业绩稳步提升。
LPG业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持续强化资源一船运一接收一销售“一体化”优势,优化运作模式,提升运转效率,LPG单吨毛差稳定;同时,公司继续夯实在民用气应用领域及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领先优势,LPG销量保持基本稳定,推动公司LPG业务良性发展。
2、能源服务业务
能源作业服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井口天然气回收利用配套服务作业量达38万吨,价价联动下单吨服务性收益保持基本稳定,业绩“稳定器”作用明显;同时,公司积极布局井下天然气作业服务业务,开展低产低效井全生命周期综合治理服务,截至2023年末在运营超过110口天然气井,且中长期增长趋势良好,将持续为公司业绩提供增量贡献。
能源物流服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继续推进LNG船舶对外运力服务及LNG接收站对外窗口期服务,全年实现服务收入达29,000万元,保持稳定增长。
3、特种气体业务
氦气业务方面,2023年度,公司高纯度氦气产销量达30万方,同比增长超过60%,同时积极拓展终端零售市场,加快“资源+终端”模式的落地。
氢气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通过现场制气模式为下游客户提供氢气服务,并积极拓展氢气零售市场。截至目前,公司氢气项目在运行产能规模达2万方/小时,发展势头良好。
4、其他
2023年度,公司确认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约4,800万元,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利率计提财务费用约6,800万元,对全年净利润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二、2023年度股东回报情况
(一)现金分红情况
1、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561.12万元(含税)。
2、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国先生、蔡丽红女士,对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提议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若以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测算,则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737.93万元(含税)。
(二)股份回购情况
2023年1-12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676,900股,占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的1.38%,合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20,599.48万元。
(三)2023年度股东回报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事项实施后,则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约43,299.05万元,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的32.56%到33.31%,年度股息率约为3.40%;考虑股份回购因素后,2023年度累计综合股东回报金额约63,898.53万元,占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金额)的48.04%到49.15%,年度综合股东回报率约为5.02%。(上述股息率/综合股东回报率均以公司2022年末市值测算)
三、2024年度业绩展望
(一)三年发展规划(2022-2024年)相关情况
2021年上市后,公司围绕“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的战略定位,对核心主业进行了优化与调整,由过去“海气一体化”升级为“一主两翼”,同时制定了上市后首个三年发展规划(2022-2024年),对发展策略、组织安排、团队搭建、业绩考核、激励机制、风险控制等关键环节重点部署。其中在业绩考核方面,公司以202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对2022年、2023年、2024年归母净利润目标进行设定,并重点考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4年度业绩展望
根据公司首个三年发展规划(2022-2024年)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情况,公司展望2024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不低于150,000万元。
其中:
1、清洁能源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96,000万元。关键举措:(1)强化“海气+陆气”资源池布局,特别是海气现货资源;(2)强化工商业、燃气电厂等直接终端布局,跨区域拓展,终端销量增长15%以上;(3)提高周转效率,控制中间环节成本;(4)一体化、保顺价、稳毛差。
2、能源服务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47,000万元。关键举措:(1)井口天然气回收利用配套服务作业保持稳定(井上);(2)新增100口低产低效井全生命周期综合治理服务相关项目(井下);(3)加快募投项目LNG、LPG船舶交付,提高运力服务收益;(4)提升接收站窗口期市场化运作与服务水平。
3、特种气体业务:实现归母净利润约7,000万元。关键举措:(1)拓展氦气资源,提升氦气产销规模;(2)氢气现场制气项目稳健运营;(3)艾尔希等零售气站项目保持良性增长;(4)锚定航天特气的定位,推动航空、航天、卫星产业链气体项目持续落地,加快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建设。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是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2024年度业绩展望主要基于三年发展规划(2022-2024年)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情况,涉及的相关数据不构成公开承诺,完成程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提示,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