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佳股份”)持股比例为5.59%的股东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巨达”或“本企业”)完成清算注销。富巨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权益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富巨达、郎一丁的告知函,富巨达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富巨达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富巨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将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富巨达持有公司股份31,40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限售流通股10,109,217股,无限售流通股为21,299,480股。富巨达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公司名称: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3号商会大厦407-1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人民币2,795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CLCK65A
9、经营期限:2018年12月24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姓名:郎一丁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富巨达持有公司股份31,40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限售流通股10,109,217股,无限售流通股为21,299,480股。郎一丁直接持有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2,616,252股,通过富巨达间接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1,408,697股,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024,9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4%。
本次权益变动前,郎一丁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合伙人通过富巨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复晖”)曾用名为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富佳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自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富佳控股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也不由富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郎一丁通过重庆复晖间接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994,782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通过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延长锁定至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廖万奎通过上海古韵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84,348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自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也不由富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富巨达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富巨达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将由各合伙人从间接持有变为直接持有。
由于富巨达清算注销后,重庆复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郎一丁作为重庆复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与重庆复晖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郎一丁间接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由31,408,697股变为6,208,696股,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44,024,949变为18,824,9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郎一丁所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富佳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由235,236,715股增加至241,766,802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41.90%上升至43.06%。重庆复晖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208,69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994,782股,无限售流通股3,213,914股。上海古韵琳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669,91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84,348股,无限售流通股18,085,566股。
三、减持额度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大股东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终止等形式分配股份后减持的相关要求,大股东分配股份过户前,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减持额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额度分配方案
■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相关承诺
宁波富佳控股有限公司、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古韵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承诺:
1、富巨达解散清算后,将继续共同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
2、富巨达解散清算后,将继续合并计算判断大股东身份,持续共用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的减持额度,并分别履行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预披露义务。
3、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各合伙人若有减持计划,需按照本次披露的减持额度分配方案确定减持额度及比例。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富巨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如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富巨达解散清算,后续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各位合伙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富巨达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二)富巨达后续拟以非交易过户方式,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非交易过户事宜,各位合伙人协商一致将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将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归属情况变为直接持有。
(三)本次富巨达注销清算事项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郎一丁)。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佳股份”)持股比例为5.59%的股东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巨达”)完成清算注销后,宁波富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佳控股”或“控股股东”)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235,236,715股增加至241,766,802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41.90%上升至43.0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由70.54%上升至71.70%。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公司名称:宁波富佳控股有限公司
2、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3号商会大厦407-5室
3、法定代表人:王跃旦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1月5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AGP3E9F
9、经营期限:2018年1月5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姓名:王跃旦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姓名:王懿明
2、性别:女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二、本次权益变动数量和比例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富佳控股的告知函,富巨达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富巨达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富巨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富佳控股通过富巨达间接持有的6,530,087股变为直接持有,富佳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235,236,715股增加至241,766,802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41.90%上升至43.06%,公司控股股东富佳控股、实际控制人王跃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懿明持股比例合计由70.54%上升至71.7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
富巨达解散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富巨达解散清算,富佳控股后续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司股份,将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富巨达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同时富佳控股将继续履行其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富巨达注销清算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1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月10日、1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得到控股股东宁波富佳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跃旦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富佳股份
股票代码:6032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3号商会大厦407-1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郎一丁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股份变动性质:因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注销并实施非交易过户事宜,导致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郎一丁
1、姓名:郎一丁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余姚市泗门镇四海大道3号商会大厦407-11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人民币2,795万元
6、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4日
7、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MA2CLCK65A
9、经营期限:2018年12月24日至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注:重庆复晖为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为重庆复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郎一丁、富巨达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郎一丁为富巨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复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郎一丁与富巨达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富巨达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富巨达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后续富巨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并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后,富巨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将由各合伙人从间接持有变为直接持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取得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富巨达持有公司股份31,40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其中限售流通股10,109,217股,无限售流通股为21,299,480股。郎一丁直接持有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2,616,252股,通过富巨达间接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31,408,697股,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4,024,9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84%。
本次权益变动前,郎一丁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各合伙人通过富巨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注:1、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复晖”)曾用名为宁波富予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富佳控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自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富佳控股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也不由富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郎一丁通过重庆复晖间接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2,994,782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通过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延长锁定至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廖万奎通过上海古韵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古韵琳”)间接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584,348股,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承诺:“自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富佳股份股份,也不由富佳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富巨达的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富巨达并进行清算注销,目前已取得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富巨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由其合伙人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富巨达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将由各合伙人从间接持有变为直接持有。
由于富巨达清算注销后,重庆复晖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郎一丁作为重庆复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郎一丁与重庆复晖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郎一丁间接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由31,408,697股变为6,208,696股,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44,024,949变为18,824,9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5%。
本次权益变动后,郎一丁所控制具有上市公司表决权的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后,富佳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由235,236,715股增加至241,766,802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41.90%上升至43.06%。重庆复晖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208,69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994,782股,无限售流通股3,213,914股。上海古韵琳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669,91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84,348股,无限售流通股18,085,566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郎一丁直接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富巨达持有10,109,217股限售流通股及21,299,480股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郎一丁于2023年7月24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239,400股,转让价格为13.51(元/股)至13.80(元/股)之间,成交金额3,272,767.00元。富巨达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郎一丁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相关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住所为: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郎一丁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重庆复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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