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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年12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啸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应邀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19 证券简称:耐科装备 公告编号:2023-031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耐科装备”)于2023 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07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9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59.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33.13万元。截至2022年11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2年11月3日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2]第 230Z03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暂未确定使用用途。
截至 2023 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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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为整体统筹募投项目建设并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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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1、“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本次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年3月,项目内容为新建设5000平米厂房用于研发中心办公用房。通过本项目以实现为国内外半导体封装行业客户开发先进封装的目的。本募投项目利用公司预留地块进行规划建设。与此同时,公司募投项目“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也在此预留地块一并规划建设。为整体统筹募投项目建设并保证工程质量,两募投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鉴于此,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2、“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本次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4年6月,项目内容为利用公司现有厂房16000平米进行改造建设,购入专用生产装备,形成年产400台套塑料挤出模具和50台套下游设备的生产能力。本募投项目是利用公司已有厂房进行改造后升级扩产。为推进募投项目协同整体发展,公司募投项目“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已先行购入部分设备并放置在已有厂房内,加上本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也已购入并放置在厂房内,导致已有厂房内暂无空间进行全面改造扩产升级。本募投项目待“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先行购入设备搬离已有厂房释放空间后全面启动。鉴于此,公司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 关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意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耐科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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