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检验检测、认证评价、检测仪器及智能制造、计量校准、科研及技术服务五大业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质量、环保、绿色、安全、健康、节能等领域的检验检测、认证评价、鉴定、咨询、培训、仪器装备等技术服务及综合性解决方案。
(六)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主要从事非金属矿业和地勘服务业两大主业。其中非金属矿业包括非金属矿开发,矿物功能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矿业权经营;地勘服务业包括资源地质勘查、地理信息测绘、地灾防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地质勘察。
(七)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耐火材料品种最全、服务领域最广、出口产品最多的综合型耐火材料服务商。
(八)中建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耕行业多年,秉持“让企业与科技连接更便捷”的使命,以企业ICT增值分销为基础,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和服务。
(九)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十)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十一)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石膏板、防水材料、涂料三大业务为核心,是全球最大的石膏板龙骨产业集团,防水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三,涂料业务中华老字号百年“灯塔”服务大国重器。
上述企业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资信较好。公司及其控股的公司与上述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合同,能够保证交易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定价政策
(一)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备品备件等商品:将通过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为依据确定。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改造、设备维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评审、矿山储量监测、勘查、核实、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将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行业标准指导价、招标、关联方提供给非关联第三方的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三)向关联方销售水泥、熟料等产品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等方式为依据确定。
(四)向关联方提供数字物流服务价格将根据招标、市场价格并结合物料运输起止地点距离为依据确定。
公司将根据以上定价政策要求具体的关联交易主体提供单项关联交易的定价说明,并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事前认可意见》。
(二)《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之审核意见》。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5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余明清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需要,余明清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余明清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薛忠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及董事会对余明清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附:薛忠民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
个人简历
薛忠民,男,汉族,1966年1月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北京玻璃钢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院长;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科技”)副总裁、副董事长、财务总监(代)、董事长;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材锂膜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建材(上海)航空复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董事、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薛忠民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3-06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9日
至2023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3年12月14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 2023年12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本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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