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28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雪峰先生主持,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少光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48)。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5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11月17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7)。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为PETROFAC HQC IJV LLC.(以下简称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该公司由Petrofac Limited(以下简称PL公司)全资子公司Petrofac阿联酋公司(以下简称PIUL公司)与我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寰球工程公司)共同设立,寰球工程公司持有其30%股权。该公司与业主STEP POLYMERS SPA(以下简称STEP公司)签署了阿尔及利亚PDH/PP项目总承包合同。PIUL公司和STEP公司非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2.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分别为公司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提供母公司担保、寰球工程公司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其中:母公司担保责任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义务,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额约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07.03亿元(按照合同签署日汇率折算,以下均同);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另一股东PIUL公司的母公司PL公司亦出具了相同条件的担保,同时,公司与PL公司签署了母公司间交叉免责协议,约定了母公司间的交叉免责机制,确保最终责任范围限于寰球工程公司在合资公司中30%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责任约3.60亿美元和124.3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32.11亿元。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合计约0.72亿美元和24.8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6.42亿元。此前未为该公司提供担保,目前对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

3.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5.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07.91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81%;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1.36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26%。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寰球工程公司和PIUL公司共同设立的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寰球工程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与业主STEP公司签署了阿尔及利亚PDH/PP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位于阿尔及尔西部的新阿尔泽综合化工区,项目内容包括56.5万吨/年丙烷脱氢(PDH)装置、55万吨/年聚丙烯(PP)装置、物料分装(PLP)装置和配套公用工程(U&O)的设计和建造工作,合同以美元和阿尔及利亚第纳尔两个币种结算,金额约为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07.03亿元。根据STEP公司要求,相关方应向STEP公司出具母公司担保、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1.母公司担保

根据STEP公司要求,如承包商为多家企业联合组成,则每家企业都应向STEP公司出具母公司担保。公司作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的终极母公司之一,向STEP公司出具不可撤销、无条件的母公司担保,担保义务期限自开立日至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在总承包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本次我公司对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提供的母公司担保责任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义务,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额约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07.03亿元。PL公司亦出具了相同条件的担保,同时,公司与PL公司签署了母公司间交叉免责协议,约定了母公司间的交叉免责机制,即无论STEP公司基于哪份母公司担保进行索赔,母公司的担保责任均按照各自子公司在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如STEP公司依据母公司担保向我公司提出索赔,我公司有权要求PL公司依据出资比例先支付相应金额,收到其付款后,再向STEP公司支付全部索赔金额,确保最终责任范围限于寰球工程公司在合资公司中30%出资比例对应的担保责任约3.60亿美元和124.3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32.11亿元。

2.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根据业主STEP公司要求,承包商应提交由业主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由于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是以执行项目为目的成立的公司,其自身难以独立获得银行担保,因此寰球工程公司与PIUL公司分别按照各自股权比例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均为合同额的10%,寰球工程公司本次出具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合计约0.72亿美元和24.8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6.42亿元。

(二)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宋少光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油工程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4)和《中油工程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相关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由PIUL公司和寰球工程公司共同设立,注册时间2023年6月,注册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迦,许可证号:810064,商务注册号:212723,注册资本10万迪拉姆(约合人民币195,045元),PIUL公司持股70%,寰球工程公司持股30%。主营业务为油井和天然气及其备件、材料、设备批发贸易,油气田设施建设承包;执行石化工业设施项目,与技术项目相关的施工和工程承包。该公司系新设立的公司,暂无相关财务数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受益人

受益人STEP公司是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阿尔及利亚奥兰省Arzew。阿尔及利亚国家石油公司成立于1963年,是阿尔及利亚第一大企业以及世界第12大石油公司、第4大天然气出口公司和第2大液化石油气出口公司,该公司专门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业务,注册资本60亿美元。该公司为阿尔及利亚油气领域独家经营者,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信用评级。该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 交叉免责协议相对人

交叉免责协议相对人PL公司是PIUL公司的终极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PIUL公司100%的股权。PL公司为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公司,是一家国际知名油气工程承包商,全球共有约11500名员工,在全球29个国家有31个办公室和注册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总承包,设计、PMC、培训服务,运维、钻井工程等,常年入选ENR全球最大承包商榜单,在设计和建造大型石油、天然气、炼油、化工、新能源及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具有40年以上经验,在全球范围内执行过的大型项目超200个,并保持了出色的安全业绩记录。PL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能源工程服务公司,业绩实力和业务能力得到众多国际能源公司广泛认可,具备完全履约能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母公司担保

担保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

担保受益人:STEP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公司向STEP公司保证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有意愿、有能力履行总承包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如果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公司应通过向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投入履行义务所需资源的方式,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协助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与其他相关公司就履行承包方和/或母公司义务作出必要的建议或安排。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自开立日起至EPC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另一股东PIUL公司的母公司(PL公司)亦出具相同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无

2. 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担保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

担保受益人:STEP公司

担保方式:直接保证

担保金额:合计约0.72亿美元和24.8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6.42亿元。

担保期限:预付款保函从开立之日起至预付款逐渐扣减至零,项目施工预计60个月,预计截止到2028年7月31日;履约保函在最终接收证书发放之日失效,预计截止到2029年7月31日。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另一股东PIUL公司亦出具对应股权比例的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在国际工程实践中,提供母公司担保以及履约和预付款保函属于行业惯例,公司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提供本项担保,有助于寰球工程公司提升国际高端市场的项目承揽和执行能力,积极稳妥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在IOC、NOC等高端市场的影响力,为公司赢得更多高端市场机会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优化市场结构和业务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1.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寰球工程公司之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主要求,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执行的阿尔及利亚PDH/PP项目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责任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义务,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约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同时依据与Petrofac Limited公司约定的交叉免责机制,确保上市公司最终责任范围限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中30%股权比例份额,即不超过约3.60亿美元和124.3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担保期限自开立日起至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同意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30%股权份额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合计约0.72亿美元和24.8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理层签署该项担保相关协议。

2.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之参股公司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执行阿尔及利亚PDH/PP项目提供母公司担保,担保责任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义务,责任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约11.99亿美元和414.61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另一股东Petrofac阿联酋公司的母公司Petrofac Limited亦出具相同担保,同时依据与Petrofac Limited公司约定的交叉免责机制,确保上市公司最终责任范围限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资公司中30%股权比例份额,即不超过约3.60亿美元和124.3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同意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30%股权份额为派特法寰球合资公司向业主出具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共计约0.72亿美元和24.88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以上担保有利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和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核手续,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407.91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81%;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521.36亿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26%。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确定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内控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原内控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该所自2016年起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1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12号D座0449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先生

截至2023年10月,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40人,注册会计师17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10人。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29,356.5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329.2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341.12万元。2022年度,开展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个,收费总额3,830.37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年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志新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于维严女士,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2家,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莹华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在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拟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7.15万元。

二、拟更换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2016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本次变更内控审计机构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16年起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内控审计机构,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审计机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业务实际所需,理由正当、充分,遴选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确认其审计费用金额47.15万元;同意将《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可其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我们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向其支付的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聘请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开招投标结果,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7.15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拟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向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用47.15万元。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13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5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11。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6日一12月12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80163999

传 真:010-80163118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4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中油工程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5日(周二)上午10:00一11:30 。

●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以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 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10: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网址,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公司决定于2023年12月5日(周二)上午10:00一11:30通过网络平台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形式

召开时间:2023年12月5日(周二)上午10:00一11:30。

会议召开形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白雪峰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华先生、总经理王新革女士、财务总监于清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于国锋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3年12月5日10: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网址,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以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唐涛

联系电话:010-80163999

电子邮箱:tangtao@cpec.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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