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4日 04:02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善麒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丁子文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婷婷女士、高欢女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4

转债代码:118040 债券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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