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5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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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于2023年11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的通知,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 Limited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和/或其控制的主体(均非上市主体)正在筹划有关顾家家居的股权转让事宜,该事宜可能涉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更。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7日停牌两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A股股票停牌期间,交易各方就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鉴于相关细节仍需充分协商敲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自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筹划控制权变更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公司控股股东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 Limited (以下简称“TB Home”)、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和王火仙女士于2023年11月9日与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睿和投资”)签署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盈峰睿和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顾家集团和TB Home共计持有的241,838,695股顾家家居股份,占顾家家居总股本的29.4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584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298,604,091.1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的法披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3-074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签署《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公司”)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 Limited (以下简称“TB Home”)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和王火仙女士于2023年11月9日与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睿和投资”)签署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盈峰睿和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顾家集团和TB Home共计持有的241,838,695股顾家家居股份,占顾家家居总股本的29.4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584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298,604,091.10元。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顾家集团变更为盈峰睿和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由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王火仙女士变更为何剑锋先生。
● 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顾家集团及TB Home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家居行业长期发展的信心,盈峰睿和投资战略布局家居行业,于2023年11月9日与公司控股股东顾家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TB Home,实际控制人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王火仙女士签署了《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盈峰睿和投资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顾家集团和TB Home共计持有的241,838,695股顾家家居股份,占顾家家居总股本的29.42%,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5846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298,604,091.1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盈峰睿和投资将成为顾家家居的控股股东,盈峰睿和投资与顾家集团将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家居领域业务拓展进行战略合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共同助力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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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权益变动以公司截至2023年11月9日的总股本821,891,519股为依据计算持股比例。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出让方基本情况
1、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6829147652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顾江生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250万元
(5)营业期限:自2008年12月15日至2028年12月14日
(6)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0号大街128号3幢6层厂房
(7)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售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广告设计、制作,电梯技术咨询;批发、零售:黄金首饰、工艺礼品、日用品、纺织品、百货、机电设备、包装材料、建材、装饰材料、计算机、仪器仪表、文化用品、电梯及配件、钢材、木浆、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以上除贵重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系:顾家集团为顾家家居的控股股东。
2、TB Home Limited,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证书编号:1173649
(2)公司性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董事:顾海龙、吴婷婷、张凯宁
(4)注册资本:HKD10,000元
(5)公司住所:FLAT/RM A316 3/F WAH WAI INDUSTRIAL BUILDING,1-7 WO HEUNG ST, FO TAN SHATIN
(6)经营范围:投资、贸易。
(7)与上市公司关系:TB Home为顾家家居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与顾家集团构成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公告日,股权转让方实际控制人为顾江生、顾玉华、王火仙(顾玉华与王火仙系夫妻关系,顾江生系顾玉华、王火仙之子),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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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受让方基本情况
宁波盈峰睿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YCM87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何清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营业期限:自2017年5月17日起长期有效
(6)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660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上市公司关系:盈峰睿和投资与顾家家居无关联关系。
(9)截至本公告日,股权受让方实际控制人为何剑锋,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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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战略合作暨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1:顾家集团;转让方2:TB Home
转让方1与转让方2统称“转让方”
受让方:盈峰睿和投资
实际控制人1:顾江生;实际控制人2:顾玉华;实际控制人3:王火仙
实际控制人1、实际控制人2、实际控制人3统称“实际控制人”
目标公司:顾家家居
基于对家居行业长期发展的信心,受让方战略布局家居行业,拟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受让方与转让方拟充分发挥各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围绕家居领域业务拓展进行战略合作,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共同助力目标公司更好更快发展。
(一)本次交易
转让方同意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241,838,695股流通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份数的29.42%,“标的股份”),按照42.5846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298,604,091.10元(“股份转让价款”),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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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先决条件及交割
1、受让方支付首期价款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获得受让方书面豁免为前提:
(1)受让方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已经批准本次交易;
(2)转让方、实际控制人、受让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层已就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的内部治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附属协议”);
(3)本次交易已经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4)本次交易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无异议,并出具了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
(5)标的股份已于中证登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并已足额登记至受让方名下;
(6)转让方2为收取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价款所需办理的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如适用)已完成;
(7)受让方已收到其认可的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不竞争和竞业禁止的承诺函以及不谋求对目标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
(8)标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给除受让方以外的其他主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实质影响标的股份权益完整性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能实质影响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目标公司合法正常经营而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9)转让方与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及交割日在重大方面为真实、准确、完整、无误导性的;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未重大违反本协议和其他全套交易文件约定的应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诺事项;
(10)转让方与实际控制人已经向受让方出具《交割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并提供证明交割先决条件已满足的文件(如适用),确认本协议交割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
2、受让方应在股份过户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如因银行支付系统原因无法当日支付)支付首期价款。受让方支付首期价款当天为“交割日”。
(三)付款及过户
1、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在本协议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书面豁免后,且受让方具备付款条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证登申请办理将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为确保标的股份顺利过户,受让方拟向转让方提供借款,转让方拟将其持有的部分目标公司股份质押给受让方作为担保,具体安排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约定。
2、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1)股份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为股份转让价款的90%,第二期为股份转让价款的10%。
(2)受让方于交割日以人民币(含跨境人民币)按照约定的转让股比分别向转让方支付对应股份转让价款的90%(“首期价款”,即总计9,268,743,681.99元)。受让方在交割日应实际支付的总金额为首期价款扣减交割前分红(如有)、代扣税款以及其他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如有)的余额(“交割日支付金额”)。受让方支付完毕交割日支付金额后,视为受让方已经支付完毕首期价款。
(3)第二期股份转让价款为股份转让价款的10%(“尾款”,即总计1,029,860,409.11元),应在附属协议中约定的条件达成后由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与尾款有关的具体安排将在附属协议中进行约定。
(四)过渡期安排: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应当且应当促使标的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正常稳定进行,不促成或批准可能导致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交易或行为。如转让方或实际控制人拟提议、批准或实施可能对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分红等),应取得受让方事先书面同意。
(五)排他性承诺:除非本协议被解除或提前终止,除签署日已发生或已形成的借款质押及转让方可交换债新增补充质押以外,未经受让方事前书面同意,转让方与实际控制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标的股份或作出同意前述行为的承诺,不得与任何第三方洽谈关于直接或间接处置标的公司股份或股权或获得标的公司控制权的交易及安排或作出同意前述行为的承诺,或与任何第三方就前述事项或类似事项进行交易、磋商或谈判,亦不会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冲突的任何法律文件。转让方与实际控制人应要求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员工和代表在适用的范围内遵守前述规定。
(六)其他特别安排
1、不竞争和竞业禁止承诺:在受让方和/或其关联方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不低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期间,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自身且实际控制人应促使其配偶、直系亲属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标的公司已有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本竞业禁止承诺不构成劳动法律规范的竞业限制条款,标的公司无需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不谋求实际控制权: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在受让方和/或其关联方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不低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期间,转让方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单独、共同地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或争夺标的公司控制权或从事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标的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3、禁止内幕交易:各方应当遵守并促使目标公司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泄漏内幕信息,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目标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管理层安排:各方同意,目标公司的总经理继续留任。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或补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各方适当签署后自签署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必须由各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九)协议的解除: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解除并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实施本协议,或因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任何有权的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提出否决性意见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3、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或各方一致同意延迟的其他期限内,附属协议未能完成适当签署,任一方有权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4、转让方或实际控制人对任一全套交易文件有重大违反而导致受让方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受让方有权向转让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5、如交割先决条件于最后截止日未能获得全部满足或被受让方豁免的,受让方有权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6、标的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或受让方同意延迟的其他期限内仍未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受让方有权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7、受让方逾期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达到三十日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顾家集团变更为盈峰睿和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将由顾江生先生、顾玉华先生、王火仙女士变更为何剑锋先生。本次交易意在优化公司股东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2、随着本次交易的推进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或有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出现,同时,一方或双方主观意愿的变化、主观违约行为、不可抗力或其他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的情形出现时,将直接导致本次交易失败,交易能否最终顺利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六、所涉后续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持续督促股东及时披露进展,公司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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