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11月2日消息,新大正公告,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43元/股。然而,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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