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25日 03:16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华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正转债”转股价格,且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2月29日),如再次触发“华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3月1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华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正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详细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华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4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高 会计机构负责人:黎林林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 告编号2023-05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1-9月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2,880,582.94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99,943.30元,资产减值损失8,880,639.64元,具体明细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公司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简化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确定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2,880,582.94元,减少公司2023年1-9月利润总额12,880,582.9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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