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3年10月14日 03:47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57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

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壹号”)直接持有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0,653,900股股份,占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5.93%。前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7月2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3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奇安壹号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701,968股,即不超过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3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股东奇安壹号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0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奇安壹号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奇安壹号的合伙人吴云坤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合伙人何新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总裁吴云坤先生、副总裁何新飞先生不参与上述奇安壹号的减持计划。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奇安壹号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5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信”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吉艳敏先生将于近日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后吉艳敏先生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且不再负责研发相关的工作。基于前述情形,公司将不再认定吉艳敏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吉艳敏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吉艳敏先生因个人原因将于近日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后吉艳敏先生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且不再负责研发相关的工作。基于前述情形,公司将不再认定吉艳敏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吉艳敏先生的具体情况

吉艳敏,生于1980年7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3年7月至2006年4月,任天津百维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06年6月,任北京中软资源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微软(中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0年3月,任上海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发组长;2010年4月至2011年2月,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组长;2011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三六零集团高级软件工程师;201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终端安全业务线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艳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02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与专利技术情况

吉艳敏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吉艳敏先生本次转岗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除上述情况外,吉艳敏先生目前未参与公司其他在研项目,亦未涉及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研发,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吉艳敏先生签署的《保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保密义务、职务成果及知识产权、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吉艳敏先生对知悉的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在进入公众信息领域或公司主动宣布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吉艳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吉艳敏先生有违反《保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吉艳敏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岗位调整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10人,人员整体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三、上市公司采取的措施

吉艳敏先生将在转岗前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现有各项研发项目均有序推进,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历来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和人才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吉艳敏先生的岗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核查意见》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3-05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0月13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1,025.760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916人

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3年9月19日为授予日,以52.01元/份行权价格向916名激励对象授予1,025.7600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3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和相关文件。

2、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6)和《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炳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8月7日到2023年8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9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9)。

5、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6、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等文件。

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9月19日。

2、授予数量:1,025.760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8,517.2377万的1.4971%。

3、授予人数:916人。

4、行权价格:52.01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四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当期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吉艳敏先生将于近日进行岗位调整,调整后吉艳敏先生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且不再负责研发相关的工作。基于前述情形,公司将不再认定吉艳敏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奇安信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0月13日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 1,025.7600万份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916人

4、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493、1000000494、1000000495、1000000496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2023年9月19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1,025.7600万份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3.08元/份(授予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3.0274%、15.0545%、14.9406%、16.4362%(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及以上存款基准利率)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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