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3-05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2023年10月13日,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2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专利基本情况
■
二、取得专利证书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其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影响。另,上述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夯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保持技术领先地位,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3-054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7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并对现有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见“附件一”。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3-05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会议拟定于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允许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0月26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2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公司105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注: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4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或委托情况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出席会议见:附件二。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出席会议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费用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8608520 传真号码:0312-8608980
联 系 人:蔡留洋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邮政编码:07255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2
2、投票简称:巨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
注:1、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以上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3-056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巨力索具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借款年利率为4.5%,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标的借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货币资金对天津研究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天津研究院开展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以及进一步扩大其自身经营能力为目的。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在审批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具体执行方案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巨力索具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1日
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泰达服务外包产业园5号楼5602-2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法定代表人:杨超
实际控制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吊索具研发;吊索具产品的设计、制造(限分支机构或备案经营场所经营)、销售;海洋石油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石油钻采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船舶设计、租赁、维修、改造(限分支机构或备案经营场所经营)。机械设备设计、制造(限分支机构或备案经营场所经营)、维修、租赁。船用物资、化纤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的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钢材销售;金属材料及产品的检测及检测实验设备研发、制造(限分支机构或备案经营场所经营);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天津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巨力索具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期限:自标的借款划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利息:年利率4.5%
用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担保措施: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甲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借款利息以及偿还借款本金等,则乙方构成违约。
乙方迟延履行支付本金及利息义务的,每迟延一日,按照逾期未还本金和利息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签署日期:2023年10月13日
签署地点: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目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全资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天津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强化业务承接能力,进一步深入研发海洋高端索具产品、海洋物探索具、海洋系泊索具、海洋工程装备等,夯实公司综合核心技术能力。公司作为天津研究院控股股东,能够有效控制其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天津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扩大其业务承接能力,满足天津研究院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天津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
七、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1.8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八、其他
本次财务资助后续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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