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3-047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3日证监许可〔2019〕2284号《关于核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设机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163,401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2元,共募集配套资金1,505,747,998.82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46,855,195.97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458,892,802.85元。
公司已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验证后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了希会验字(2020)0017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范围为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工程租赁设备扩容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庞源租赁及兴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由庞源租赁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明确了各方权利与义务。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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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同时,公司、庞源租赁及兴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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