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3-083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智能科技”)、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智能”)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公司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00,500万元,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3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三星智能提供150,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65,218万元,已实际为三星智能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13,25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分别就民生银行向奥克斯智能科技、三星智能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0万元,为三星智能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目标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900,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奥克斯智能科技提供3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三星智能提供15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一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大会召开之日止。奥克斯智能科技与三星智能负债率未超过70%,该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7724.6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林路17、22号
法定代表人:戴冬冬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4,165.2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枫湾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程志浩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奥克斯智能科技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合同第1.2条最高债权额条款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
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2、三星智能担保合同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人: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合同第1.2条最高债权额条款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
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额度提供担保,保障了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各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子公司的资金需求,保证其稳健经营,本次公司为奥克斯智能科技、三星智能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被担保方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5,233.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53%。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对外担保授权总额范围之内。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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