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57 公司简称:新锐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59号)核准,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2.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38.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261.11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99,635,361.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于2021年10月21日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262.66万元,购买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余额52,480.00万元。
注2: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0月22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号:8904007880120000265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5006221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512902760110860)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锐”)是本公司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新锐增资26,000万元用于前述募投项目实施。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公司、武汉新锐、民生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于2021年11月4日签订了监管协议。武汉新锐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姑苏支行(账号:811200101320062841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新支行(账号:127910251010606)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统称“专户”)。
截止到2022年3月,公司已按规定将“补充流动资金”、“支付待付发行费用”、“置换预付保荐费用”对应的共计人民币254,244,286.06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支付待付发行费用及置换预付保荐费用,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为方便管理,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银行账号20669010010014614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并将结余利息收入27,086.38元转至公司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明细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通过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支付相关投资款项。截止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8,552,978.67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E142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1年11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552,978.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度,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券商收益凭证、七天通知存款等)。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765.14万元,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为69,963.54万元,公司先后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8.59%,该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实施。
公司先后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4.29%,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支出。该事项公司已于2023年5月实施。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建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8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并增资株洲韦凯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韦凯”),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15.84%。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月实施完毕。
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13.68万元收购贵州惠沣众一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沣众一”)51.0005%的股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3.02%。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实施完毕。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年9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27.75万元开展精密零件建设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7,270.80万元开展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建设项目,共计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8.15%。两个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4月与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并开始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投入进度100.18%,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到期后产生的收益回归到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专户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项目投资。
注2:项目预计达产后产能1600吨,2022年实际产量1,021.72吨,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775.9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际产量610.79吨,实现收入27,393.0万元。
注3:项目尚在产能爬坡期,没有完全达产,故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8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2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何洪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下午3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西路6号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裁:吴何洪先生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袁艾先生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刘国柱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至9月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dongmi@shareat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袁艾、魏瑞瑶
电话:0512-62851663
邮箱:dongmi@shareat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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