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业绩承诺
(1)孙瑞良先生、张依君女士承诺,就华瑞股份公司现有全部业务、资产、负债、人员(以下简称为“现有业务”)自2020年至2023年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承诺如下:
①华瑞股份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不得为负;
②现有业务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3,000万元、4,500万元,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且2021年、2022年及2023年通过深交所披露的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当年度净利润。
(2)为免疑义,各方同意以上承诺净利润需以华瑞股份公司现有业务和资产为基准,不含梧州东泰取得华瑞股份公司控制权后,华瑞股份公司新增的对外投资项目或收购项目产生的盈亏。
若华瑞股份公司2020年度出现亏损或华瑞股份公司现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间任一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则孙瑞良先生、张依君女士应当在当年度年度报告披露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华瑞股份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现有业务当年承诺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若现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间完成当年度承诺业绩,则原则上,双方同意华瑞股份公司根据业绩完成情况对核心业务团队成员进行业绩奖励,具体奖励方案初稿可由孙瑞良先生、张依君女士负责拟定并经届时华瑞股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实施。
2、业绩实现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848,933.4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616,370.77元,剔除梧州东泰取得公司控制权后新增的对康泽药业投资产生的盈亏,即本期根据权益法确认康泽药业的投资收益7,255,809.93元,加回投资康泽药业资金占用成本7,828,387.49元后,最终实现“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22,188,948.33元,未能实现2022年度承诺的业绩,业绩承诺完成率为73.96%,业绩承诺方需按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当年应支付的补偿款金额=现有业务当年承诺的净利润-现有业务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即7,811,051.67元。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孙瑞良及张依君需要向公司补偿的金额为7,811,051.67元。
3、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
为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多次与业绩承诺方进行协商沟通。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方尚未履行相应义务。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向业绩承诺方发出《关于履行业绩补偿相关约定的催告函》,函中明确公司在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业绩补偿款,并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相应业绩补偿义务,并将业绩补偿款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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