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2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业务平台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3年3月23日部分司法冻结,冻结股数为488,683股,解冻日期2026年3月22日,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业务平台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7月26日提前解除冻结。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号),公司收到嘉实元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当日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期间已减持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
2、2023年1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将于2023年2月9日届满。鉴于目前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为保持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相应顺延。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3、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分配、内控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责任报告等1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号)。
4、2023年4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号),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以及《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股东嘉实元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同时嘉实元泰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减持合计不超过24,379,6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0138%。
5、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经自查,公司具备发行条件和资格,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号)。
6、2023年7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号)《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2月9日届满,公司已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号)。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候选人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进行提示性公告。
7、2023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焦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由职工大会选举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变更担保方式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启动区项目建设及运营工作,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在银行监管户内的3,800万元转为存单质押,质押期限3个月(起始时间以与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时间为准)并办理相关质押手续;同意解除本项目A01、A02、A03地块抵押以办理项目A01、A03地块不动产产权证,待项目A01、A03地块不动产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以A01、A03地块不动产产权向银行进行抵押并履行相关手续。置换出原抵押的A02地块及建成后的不动产产权可用于办理其他银行融资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变更担保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号)。
2、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国凯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惠州力合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力合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合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上统称为“控股子公司”)为入驻力合园区项目购买产业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入园企业(机构或自然人)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为入园企业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号)。
3、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授信额度,同意将珠海科技园名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大学路101号3栋201至206、珠海市香洲区大学路101号3栋301至305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号)。
4、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5,000万元授信额度,同意将力合光电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待项目建成后转为房地产抵押。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珠海力合光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
5、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优先配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力合科创集团参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优先配售,并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办理本次认购力合微可转债及后续择机退出等事项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优先配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号)。
6、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99万元,作为基金管理人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关联方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安徽深能力合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基金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能源与环保行业相关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领域及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硬科技产业领域创新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 臻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世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工作方案》;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2023年8月)》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8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如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议案审议,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担保方式的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园”)于2020年10月向浦发银行珠海分行和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5.8亿元贷款,用于珠海科技园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以项目2A、2C区土地(约14.46万㎡)及在建工程为抵押物,其中含未建设用地约3.12万㎡。现因当地政府拟收储前述约3.12万㎡土地,珠海科技园需向银行解除相应抵押办理土地收储,待收储手续完成后,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再抵押给银行。
二、本次变更担保的主要内容
经珠海科技园与当地政府、银行沟通,银行同意珠海科技园解除原抵押,自解除抵押至再办理抵押的过渡期内,珠海科技园按银行要求追加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23万㎡)作为过渡性抵押担保,待收储手续完成后珠海科技园再将重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相应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并解除上述过渡性抵押担保。同时因政府收储部分土地,银行相应将贷款额度调减至5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珠海科技园本次变更担保方式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满足珠海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珠海科技园追加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约5.23万㎡)作为过渡性抵押担保;
2、同意珠海科技园变更担保方式,待政府完成约3.12万㎡土地收储后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约为11.34万㎡,具体以新证面积为准),以及相应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解除第1项过渡性抵押担保;
3、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独立董事意见
珠海科技园本次变更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符合其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6,93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4,39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5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筹资金为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一)财务资助对象: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22,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二)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三)财务资助对象: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四)财务资助对象: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五)财务资助对象: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园区项目建设、偿还现有有息债务及日常经费开支;
资金使用费:不低于力合科创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每季末结算一次,按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偿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经同意可以提前偿还;
资助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3年。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12-16
2、注册资本:11586.7026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05号力合双清创新基地力合东莞产业引领服务中心201室
4、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5、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房屋建筑业;物业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开发科技园区(产业园区)。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二)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1-18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4、法定代表人:贺臻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01-19
2、注册资本:5268.218434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皇后村
4、法定代表人:伍文学
5、经营范围: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和销售;房屋建筑业;物业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四)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10-10
2、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德政大道2号
4、法定代表人:伍文学
5、经营范围: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移动终端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创业空间服务;科技园区开发;厂房租赁及销售;企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制造;兴办实业。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五)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04-28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湘潭市高新区书院路38号
4、法定代表人:别力子
5、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高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物业管理;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6、股权结构:
■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力合科创集团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力合科创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同意力合科创集团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筹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力合双清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优科数码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惠州力合云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力合长株潭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7,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3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力合科创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5,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0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等。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6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报业”)为降低融资成本,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1亿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由力合科创集团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力合报业以自有同等价值的IDC设备向力合科创集团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力合报业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01月18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深圳报业集团书刊大厦12层
4、法定代表人:贺臻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维护;数据库管理;版权代理;云计算技术的研发、咨询;数据库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投资高新技术企业;为产业创新园区提供管理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孵化服务;信息技术研发;科技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文化活动策划;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自有房屋租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
7、股权结构
■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
9、纳税信用级别:B
10、经查询,力合报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力合报业实际经营需求,同意力合科创集团为力合报业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61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意力合报业以自有同等价值的IDC设备向力合科创集团提供反担保。同意授权力合科创集团经营决策办公会根据实际需求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力合报业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委托力合科创集团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力合报业以自有资产向力合科创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86,939.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24,39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 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中标单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18.56万元。
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处罚日期为2020年2月)、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繁荣,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瑞霖,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内容包括2023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 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规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项目中标单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基于专业判断,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7、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书面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新东路1号清华信息港科研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提案表如下:
■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刊登在2023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8:30-11:30时,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7,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A座,邮编:518117
联 系 人:于喆、任红娟、张驰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3”,投票简称为“力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2023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9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嵇世山先生、总经理贺臻先生、独立董事张汉斌先生、董事会秘书于喆女士、财务总监杨任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投资者可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bzsSbe4F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了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通过网址https://eseb.cn/17bzsSbe4F2;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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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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