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否
■
注: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42,400,000股,该权益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总数重新计算比较期间(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1.34元/股,按调整后计算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4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署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建强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办公地点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亚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3)。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1,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0元(含税),不送红股,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0,346,667.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共转增股本总额42,400,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至183,733,334股。
截至目前,以上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41,333,334股增加至183,733,334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人民币141,333,334元增加至人民币183,733,33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3年9月1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深交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信函须在2023年9月18日16:30前送达;
4、登记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9月18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5、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世荣
联系电话:0512-82696685
传 真:0512-36692227
电子邮箱:shirong.he@ks.shdlgroup.com
邮 编:215312
7、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是法人主体,还需提供有关法人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11
2、投票简称:多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请用正楷填委托人和受托人全名(中文或英文名,委托人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持股数请填写数字,如未填数字,则被视为委托人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1.8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938.6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8,182.36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5,329.12万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3,511.4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76,516.05万元,募投资金专户余额为23,202.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510.82万元,产生手续费0.12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0.73万元)。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包括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3月与前述银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所在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3月与公司、前述银行、国泰君安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有关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履行了有关协议的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与发行有关的费用金额合计55,702.31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5,329.12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373.19万元(不含增值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0577号的鉴证报告。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5,329.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73.1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3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76,516.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6,516.05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3,202.60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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