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46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或“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新能”)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304,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舟山新能出具的《关于减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实施进展函》,截至目前,舟山新能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舟山新能未减持公司
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说明:股东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57,097,5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3%,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舟山新能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新能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舟山新能出具的《关于减持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实施进展函》。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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