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3-03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增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夏立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白云霞女士期满离任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将由夏立军先生接任白云霞女士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调整后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成云
委员:欧辉生、张剑兴、赵占波、夏立军
(二)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成云
委员:王成、赵占波、盛雷鸣、张华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占波
委员:张剑兴、张华、夏立军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夏立军
委员:赵占波、盛雷鸣、张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201会议室(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2)。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 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23-03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
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4月14日披露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核及公司自查,发现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于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有误,现对(1)2020年年度报告中记载的应收账款当期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余额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以及(2)2021年年度报告中记载的应收账款当期期初(即2020年12月31日)余额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一、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5、应收账款”中“(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以及“其他说明”
更正前: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更正后: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19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二、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5、应收账款”中“(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及“其他说明”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更正后: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公司 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
至2023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4、6、7、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会前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会议当天可现场登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监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联系电话:8621-50390727
传真:8621-31193316
邮政编码:200125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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