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涨幅超过200%的AI概念股拓维信息(002261.SZ),因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被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
7月13日晚,公司发出《关于补充披露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详述对外违规担保的具体情况和相应影响,主要涉及多年前收购的子公司海云天科技。
拓维信息相关负责人7月13日晚对财联社记者回应称,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财务角度的影响,“到目前为止悬而未决的、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损失)影响的金额约为2000万元。”并称(违规担保)这个事情表明公司此前确实也存在一些内控问题,是一个教训。
突遭监管
7月13日,湖南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局今年通过现场检查,发现拓维信息存在三方面问题,被责令改正。一是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二是在2016-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三是在2021年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发现,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拓维信息全资子公司海云天科技为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本息合计3.56亿元。
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涉及的担保资产为深圳大鹏地产项目,实际归属游忠惠、刘彦等人,权属登记在海云天科技名下(拓维信息收购海云天科技时已披露该资产不属于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知悉上述担保情况,但未按规定临时报告及在有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仅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上述部分担保涉及诉讼情况。
湖南证监局监管措施指出,拓维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宇、财务总监邢霓虹(现兼任董事会秘书);对于上述对外担保事宜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董事会秘书龙麒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刘彦、游忠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已在去年计提担保合同减值准备2043.90万元
同日晚间,拓维信息发布两则公告,一是《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二是《关于补充披露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公告》。
从公告披露的具体情况看,上述涉及金额最大的违规担保事项与多年前拓维信息的一笔收购有关。2015年,拓维信息与深圳市海云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彦等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收购海云天科技100%股权。
2017年至2018 年期间,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 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利用海云天科技名下“深圳大鹏地产”(其控制权及所有权均不归属于海云天科技)作为担保物为其本人及关联方借款共计提供了7项担保。截至湖南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束日,担保金额本息合计3.56亿元。
拓维信息在补充披露公告中特别指出,海云天科技的其中5项担保是在上市公司不知情,未取得相关决策流程的情况下产生的,这5项担保均涉及到诉讼案件(详见公告截图),金额从280万元到1300万元不等。其中3项担保“诉讼进展:执行终本”,第 4、5 项对外担保所涉及的诉讼事项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并未终局,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公告透露,截至本次现场检查结束日,对拓维信息产生实际影响的担保案件涉案总金额为 4292.23万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公司预计将承担上述涉案金额50%的责任,即2146.1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计提担保合同减值准备2043.90万元,对公司及海云天科技的期后利润影响较小。
拓维信息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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