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2023年06月10日 03:32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ST宋都 公告编号:临2023-08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关于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ST宋都 公告编号:临2023-08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收盘价为0.45元/股,已连续1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2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13.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67%。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 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2023年5月5日起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9日收盘价为0.45元/股,已连续18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后续2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将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分别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48号、061号、063号、068号、070号、071号、074号、077号、078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十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3)截至本公告之日,由于宋都控股未能按期偿还银行借款,以至作为担保方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其名下存单已被债权人行使担保权利进行划扣,进而导致公司被宋都控股占用资金13.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67%。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4)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否定意见。上述情况分别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自2023年5月5日起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任意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ST宋都 公告编号:临2023-08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1宋都01”公司债券提前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投资者”)于2023年6月5日签订了《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达成约定,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在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为保证本次提前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宋都01

3、债券代码:196746.SH

4、发行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

6、债券期限:3年

7、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8.5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1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16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间每年的8月17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提前摘牌原因

截至《协议》签署完成之日,“21宋都01”存续规模2亿元,均由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三个信托计划投资者持有。发行人与投资者双方一致同意,自“21宋都01”债券提前摘牌之日起,宋都股份(作为发行人)与北方信托(作为投资者)之间的公司债券法律关系立即解除。

三、本期债券提前摘牌情况

发行人与投资者双方一致同意,自《协议》签署完成之日起,北方信托承诺不得在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本期债券,且《协议》双方需积极配合“21宋都01”债券受托管理人、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机构办理“21宋都01”债券提前摘牌,直至“21宋都01”债券注销、提前摘牌工作顺利完成。本期债券的摘牌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经与投资者沟通,本期债券赎回由发行人自行完成。

四、本期债券提前摘牌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506室

联系人:俞昀

电话:0571-86759621

2、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陈元祺

电话:0571-87001167

3、托管人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人:徐瑛

电话:021-68870114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现将案件诉讼进展披露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就三起存单质权纠纷案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起诉讼,诉讼金额暂合计2177.97万元。(详见2023-069号公告)

目前该案件法院已诉调立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8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源都”)拟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杭州桢诚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桢诚商业”或是“标的公司”)22.3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参照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杭州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桢诚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初步文本,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12,014.52万元。评估公司将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子公司转让股权事项后出具评估报告。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于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源都”)拟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杭州桢诚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桢诚商业”或是“标的公司”)22.3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公司已聘请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评估”)对桢诚商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万邦评估出具《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杭州源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桢诚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初步文本,桢诚商业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0,048.40万元。参照上述评估结果,标的股权的挂牌价原则上不低于评估价格12,014.52万元。

(二)本次资产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提高资产质量,实现存量资产去化、回笼资金的工作目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交易所涉资产的评估报告已经委托万邦评估进行了资产评估程序。评估公司将在董事会通过本次子公司转让股权事项后出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尚需在杭州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

二、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名称:杭州源都持有桢诚商业22.31%的股权;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桢诚商业下属资产对应的是宋都崇贤如意云镜项目、宋都富阳沁悦宸轩项目和崇贤晴翠秋时府项目,前述项目经营稳定。

4、杭州桢诚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7LX4DQ5P

法定代表人:禤文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衢海大厦4幢903-4室

桢诚商业的主要股东情况:

若上述3方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则在同等条件下上述3方股东具有优先受让权。

交易标的对应实体为宋都崇贤如意云镜项目、宋都富阳沁悦宸轩项目和长住崇贤晴翠秋时府项目,各项目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祯城商业的其余股东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桢诚商业提供的财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2022年度(未经审计),总资产39422.59万元、总负债753.2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36万元;截至2023年3月/2023年1-3月(未经审计),总资产53017.82万元、总负债1025.22万元、营业收入1074.32万元、净利润-10.03万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通过对桢诚商业的经营和收益情况的分析,公司为股权投资平台,投资项目主要为房地产类企业,未来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收益法。

3.评估基准日:2022/12/31

4、评估对象:桢诚商业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桢诚商业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设备类固定资产)、流动负债。

5.评估结论:桢诚商业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86,693,033.77元,评估价值400,484,020.98元,评估增值13,790,987.21元,增值率3.57%。

四、交易标的的转让方式及定价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杭州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桢诚商业22.31%股权。挂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12,014.52万元。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挂牌价格为 12,014.52万元,不低于评估值,按此价格测算,预计此次股权转让公司将可以收回12,014.52万元资金。

(二)本次转让的资产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转让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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