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友志先生、薛晖先生、张建明先生、巨浩先生、沈洁女士、徐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夏明先生、尹琳女士、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汪晓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位候选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张友志先生、薛晖先生、张建明先生、巨浩先生、沈洁女士、徐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明先生、尹琳女士、汪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刘为俊先生、彭潇先生、边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友志先生: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担任多富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担任昆山祥德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5年9月至2010年2月,担任常州市康迪信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3月,创立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担任苏州美兰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2023年1月,担任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2022年12月,担任苏州佰富琪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担任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张友志先生于2023年1月当选江苏省人大代表,2022年1月当选苏州市第17届人大代表。2021年6月受聘成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2021年12月任命为共青团苏州市吴中区团委副书记(兼职),2021年被评为苏州东吴魅力科技人物,2023年3月受聘成为苏州城市学院产业教授。
张友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友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9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晖先生: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9 月至2004年12月,任职于江苏五洲信友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2009年2月,担任苏州东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09年12月,担任苏州昌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与风险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中企联江苏担保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担任江苏苏融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苏州市吴中区长桥法律服务所;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担任苏州京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建明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1月至1996年1月,担任吴县市越溪建筑公司财务科长;1996年2月至1997年3 月,任职于维德房地产(江苏)有限公司财务部;1997 年3 月至2010年2 月,担任佐诗(苏州)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担任爱司帝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担任苏州中企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5月,担任江苏苏融担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7年6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巨浩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苏州航天紧固件有限公司工艺科科长;2012年11月至2017年6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17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市场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巨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洁女士: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7年10月,担任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南京分公司高级行业客户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国移动江苏公司高级行业客户主管;2010年1月至2015年6月,担任南京创博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君女士: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8月至2003年7月,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吴中支行职员;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苏州市中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担任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佳康门诊部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8月,担任苏州世优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长;2016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事业部市场部长;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市场部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明先生,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6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海军驻南京某部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海军驻上海某部综合处参谋;2012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北京海军某部处长;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2年1月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夏明先生擅长企业战略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采购管理、标准管理,曾获全军供应商管理先进个人(2012),发表《国防项目管理》等专著,参编多个国际、国家、国家军用及相关行业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尹琳女士,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综合柜员;2014年3月至2019年7月,担任江苏申越律师事务所律师;2019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法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晓东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担任国元证券高级经理;2013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华泰联合证券总监、保荐代表人;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晓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为俊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6年2月,担任中石化集团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分厂行政主管;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均英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人事课长;2008年5月至2010年10月,担任苏州贺立欧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经理;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希华通信(苏州)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2年11月至2020年10月,担任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为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潇先生:198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担任中国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上海华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担任德邦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项目经理;2018年7月至今,担任苏州吴中融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边晖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任职于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上海至辉投资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担任上海国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国创至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5月至今,担任善佑(苏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赵辉先生、陆春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赵辉先生、陆春波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辉先生: 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6月至1999年3月,任职于重庆灯泡工业公司武胜华明灯泡厂;1999年5月至2002年2月,任职于华一精密机械(深圳)有限公司;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任职于华一精密机械(昆山)有限公司;2005年6月至2007年5月,担任宏茂五金(昆山)有限公司品质主管;2007年6月至2010年4月,担任常州源畅光电能源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0年5月至2017年7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质量部长;2017年7月至2020年2月,担任本公司体系主任;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担任本公司高级工程师;2021年5月至今,担任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体系工程兼质量工程师;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陆春波先生:198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担任常州市康迪信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及采购经理;2010年3月至2013年12月,担任苏州迈信林精密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常州市常富通信设备厂;2016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项目工程师;2017年11月,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春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洁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拟提名刘为俊先生、彭潇先生、边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修改部分内控制度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后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6月15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溪虹路100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
至2023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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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和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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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6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
4、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公司一楼会客室办理登记手续。
5、请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591666
电子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传真号码:0512-66580898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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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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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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