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43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前期为了公司其他子公司的银行贷款融资,分别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如下:
一、重庆车桥最高额抵押反担保3,8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车桥”)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借款1,490万元,期限三年,该笔贷款由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车桥以其拥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期限3年(具体见公告临2022-010号)。
二、诸城车桥最高额抵押反担保6,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贷款期三年,以每年全额还贷且每年续贷的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该借款由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担保”)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车桥以其拥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3年。2021年6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车桥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3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见公告临2021-040号)。该笔贷款柳州车桥全额取得,并已经于2022年6月9日到期日全额偿还。2022年6月17日,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350万元的续贷借款(见公告临2022-044号)。该笔贷款柳州车桥全额取得,并将于2023年6月8日到期前全额偿还。2023年5月27日,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2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续贷借款(见公告临2023-042号)。
近日,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应按照本章规定执行”,公司通过自查,发现以上公告事项提及的反担保事宜,应履行但未履行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程序。
因此,公司进行了整改,并补充召开了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以上反担保事宜进行确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8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一)重庆车桥最高额抵押反担保3,8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车桥”)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请借款1,490万元,期限三年,该笔贷款由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车桥以其拥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3,800万元,期限3年(见公告临2022-010号)。
(二)诸城车桥最高额抵押反担保6,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曙光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贷款期三年,以每年全额还贷且每年续贷的方式申请流动资金借款。该借款由柳州东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城担保”)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诸城车桥以其拥有不动产提供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3年。
1、2021年6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车桥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35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见公告临2021-040号)。该笔贷款柳州车桥全额取得,并已经于2022年6月9日到期日全额偿还。
2、2022年6月17日,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350万元的续贷借款(见公告临2022-044号)。该笔贷款柳州车桥全额取得,并将于2023年6月8日到期前全额偿还。
3、2023年5月27日,柳州车桥因业务需要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申请2,2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续贷借款(见公告临2023-042号)。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ST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3-04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5月16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7)。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函件回复的严谨性,公司延期5个交易日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正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尽快披露对《问询函》有关内容的回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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