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年05月25日 02:49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浙江金都宾馆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4日

至2023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6日及2023年5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 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

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13:30-14:30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D区14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07

电话:0571-87210223

3、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23-02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有关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最终表述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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