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4月08日 03:02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46 公司简称:江苏索普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转增。

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包括醋酸及衍生品、氯碱等化工原料的生产与销售。

(一)醋酸及衍生品

醋酸及衍生品是基础化工原料,液体状态,灌装储运,广泛应用于染料、印染、胶卷、溶剂、医药以及农药等领域。国内醋酸主要用于生产PTA、醋酸酯、醋酸乙烯、醋酐等。

公司生产醋酸所使用的甲醇羰基合成法是目前醋酸行业主流技术。我国为全球第一大醋酸生产国,2022年末产能约1,050万吨/年,占全球产能的一半以上。出口量逐年增长,EVA、PTA新增产能较多,对醋酸市场有一定的支撑。作为煤化工行业的分支,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和上下游行业供需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

公司的醋酸及衍生品装置,具备年产120万吨醋酸、30万吨醋酸乙酯的设计生产能力,醋酸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报告期内,醋酸及衍生品行业有以下主要变化:

1、市场供应量增加,下游需求因经济压力趋弱,市场价格震荡下行;

2、原材料方面,化工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醋酸及衍生品成本上升;

3、行业继续面临环保安全方面的高压监管态势;

4、能耗、双碳等政策,对煤化工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行业政策变化内容具体详见年报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中的“(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之“1行业基本情况(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部分。

(二)其他化工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索普新材料现拥有60万吨/年硫酸及下游系列产品装置、20万吨/年离子膜装置、17万吨/年高纯盐酸装置、1.3万吨/年多元醇装置、3万吨/年二氯苯装置、5.5万吨/年空分装置、5万吨/年氯乙酸装置。产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化工、农业、建材、电力、电子、食品加工等。

氯碱属于国家限制新增产能产品,受能耗、双碳等政策影响,氯碱供给端总体上保持收紧状态,报告期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市场价格较上年下跌,氯碱产品效益同比下降。

公司ADC发泡剂产品产销量较小,目前主要以满足老客户需求以及复配产品满足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化工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和上下游供需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未来依然承受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行业监管政策、能源价格波动、环保安全监管等各方面带来的压力。

公司推行“阿米巴”管理模式,聚焦创新、聚焦成本,坚持精细化管理理念,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持续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深挖装置潜能,发挥规模效应,降低生产成本。

在采购模式上,公司建立了完善透明的招投标、比价制度,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采购安排,提高资源保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在营销模式上,公司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加工贸易方式规模较小,根据客户需要采用。公司通过合理预判市场,巩固并优化渠道,提升直销客户比例,开拓自营出口业务,平衡国内供需等方式,确保收益的最大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供应量增加,下游需求因经济压力趋弱,价格震荡下行。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原料煤炭价格持续高位,主要产品醋酸价格回落,成本端坚挺和需求端低迷,对公司业绩形成双重挤压。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1.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亿元。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0.39%、78.9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及具体财务状况请参见公司年报中财务报告部分。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所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46,452,251.31元。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生产经营现状,拟公司2022年度按每股分红0.2元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天衡所出具了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内部控制审计的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索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衡所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衡所担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内控审计机构。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凌晨、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所对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实际薪酬情况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岗级工资管理办法》、《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规章制度作为薪酬发放依据。2023年度拟继续执行上述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等客观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三季度末,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且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凌晨、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暨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5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企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规定企业在计量亏损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①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②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③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其中①自2023年1月1日期施行,也可以选择自发布年度起施行,②、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苏索普”)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业资质,人员素质好,工作质量高,自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双方合作融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8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13人。

(9)财务信息:2021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65,62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8,493.6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376.19万元。

(10)客户情况:2021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87家:主要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7,940.8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455.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厉开慧,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本所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9月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焕新、签字注册会计师厉开慧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2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2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通过相同议案时止。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将视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批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

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年度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投资品种及合同主要条款

本年度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办理本年度委托理财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主要财务状况指标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委托理财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四)委托理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并拟定如下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且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关注和分析委托理财的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及本金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操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3-01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70号《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949.458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892.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8,407.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407.22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行镇江丁卯桥支行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938.78万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0,938.78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结算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已于2021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额支付。

[注2]:2021年8月6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账号:381006706011000115554)予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详见“本报告三、(一)、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上述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4,273.1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2020年8月12日至 2021年4月8日)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受物流等因素影响,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2022年,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受物流等因素影响,建设材料不能按时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员工作,导致总体进度较预期延迟。该项目已于2023年3月完成机械竣工,目前正组织推进预评估整改和开车前辅导检查整改工作。为了更好地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决定将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2、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完工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公告编号:临2023-01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吨

三、其它情况说明

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0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索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4月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兵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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