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3月18日 03:16 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3-0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十七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提名陈务江先生、任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

监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陈务江先生

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党政办主任,现任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审计风控部部长、经营投资监督室主任(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2、任刚先生

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巨化集团公司审计监察法务部副部长,现任巨化集团公司副总审计师、审计风控部副部长、职工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23-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并建议,公司八届董事会提名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韩金铭、刘云华、王笑明、赵海军、张子学、刘力、王玉涛、鲁桂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子学、刘力、王玉涛、鲁桂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提名周黎旸、李军、童继红、唐顺良、韩金铭、刘云华、王笑明、赵海军、张子学、刘力、王玉涛、鲁桂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张子学、刘力、王玉涛、鲁桂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考察,上述候选人的学识水平、专业经验、职业素养等具备胜任公司董事职务的相关能力和资格要求,未发现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者有《公司法》规定的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将上述提名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临2023-06号公告《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1、周黎旸先生

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巨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股。

2、李军先生

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巨化集团公司党政办主任、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巨化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3、童继红先生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巨化集团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创新发展部部长。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唐顺良先生

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巨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巨化集团财务资产部部长。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5、韩金铭先生

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电化厂总工程师、厂长,氯碱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刘云华先生

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现持有本公司股份58,500股。

7、王笑明先生

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巨化集团计划财务部融资管理科科长、生产财务科科长、监察审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巨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财务负责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现持有本公司股份21,320股。

8、赵海军先生

博士,曾任中芯国际(股票代码:HK0981)首席运营官、执行副总裁。现任中芯国际联合首席执行官,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9、张子学先生

法学博士,曾在国家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主管的媒体、中国证监会任职。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10、刘力先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财务部担任经理,上海景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风控总监。现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东方智能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11、王玉涛先生

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导,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导。兼任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12、鲁桂华先生

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至今历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教授。现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00160 证券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6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浙江省衢州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7日

至2023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八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在2023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2.00、3.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4日、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3年4月6日下午5:00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人、联系地址、邮编、传真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4004

联系人:朱丽、刘云华

电话:(0570)3091704;(0570)3091758

传真:(0570)3091777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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