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5,650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26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202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独立董事陈智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28日至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8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9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6)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调整,由136元/股调整为135.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1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7)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作废处理10,8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向170名激励对象归属116,55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注:1、上表仅统计本次归属的168人的数据,在资金缴纳过程中,离职及本次放弃归属的人员及数量不计算在内。
2、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8人,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15,650股。
(三)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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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76,000,000股增加至76,115,650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7日出具《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688号),审验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并办理第一次归属登记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16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5,624,315.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15,65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5,508,665.00元。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115,650.00元,股本为人民币76,115,650.00元。
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419,576.8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4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76,115,65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5,65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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