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12月15日 05:2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1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 30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宜三女士主持。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1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会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1.00、2.00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或持股凭证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12月2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琳赵晓兵

  联系电话:0571—86319217    传真:0571—86319217

  邮箱:bdkj@baoding-tech.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1106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2;投票简称: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年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非累计投票提案)]

  ■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如委托人为单位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3、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经充分沟通协商,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9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

  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婷婷

  202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

  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公司本次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包含合并范围内各单体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计、业绩承诺与补偿专项审计等),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75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增加75万元,审计费用增加超过20%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经营范围和业务,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量等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从而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上年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11月15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要求后,经过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天运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后,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丰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此事项表示认可,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未发现违反诚信和独立性的情况;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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