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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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12月10日以书面、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芸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顾芸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意提名汪学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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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顾芸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顾芸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顾芸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要求,其辞职报告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顾芸女士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芸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担任监事期间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提名汪学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汪学伟先生简历
汪学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加入公司,目前任公司党支部书记、管理部经理。
截至目前,汪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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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29日
至2022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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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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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筱艳
联系电话:0512-63190989
邮箱地址:zhengquan@shihua-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00
(二)因新冠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全体股东优先考虑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验无误方可参会,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
(三)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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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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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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