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理财金额:13,000.00万元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购买理财产品36,800.00万元(含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3,0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21531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6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653,16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10,346,836.79元。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存储情况

  ■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拟采取的具体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投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具体操作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理财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WBS221531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银行结构性存款

  3、产品认购金额:13,000.00万元

  4、产品成立日:2022年11月18日

  5、产品到期日:2023年02月17日

  6、预期年化收益率:1.60%--3.25%

  7、币种:人民币

  8、产品期限:91天

  9、收益分配方式: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10、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日

  11、交易杠杆倍数:无

  12、流动性安排:无

  13、清算交收原则:无

  14、资金支付方式:账户中直接划付

  15、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无

  16、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无

  17、违约责任:无

  18、协议签署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渤海银行WBS221531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投资金额为13,000.00万元,投资期限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1、渤海银行WBS221531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委托理财受托方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9668);

  上述受托方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2021年及2022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44,981.83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总金额31,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6,8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5.02%。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浮动收益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8月18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的相关决策程序、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36,800.00万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药品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批准签发的甲钴胺片《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2B04764)。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甲钴胺片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425

  剂型:片剂

  规格:0.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申请内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申请人: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和《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的规定,经审查,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其他情况

  1、药品说明

  甲钴胺片由Eisai(卫材)研发,1981年最早在日本批准上市,商品名Methycobal?,获批规格0.5mg,1984年增加规格0.25mg。2001年6月首次在中国获批上市。目前,甲钴胺片系国家医保乙类产品(2021版)。

  甲钴胺片用于治疗周围神经病。此外,甲钴胺也受到了国内各类用药指南的推荐,可以作为针对神经营养修复的辅助治疗药物。

  甲钴胺片其活性成分甲钴胺是一种甲基化的维生素B12,是维生素B12的衍生物,它是存在人体内最多且活性最高的一种维生素B12的形式,又称为内源性的辅酶B12。能够参与一碳单位循环,在由同型半胱氨酸合成蛋氨酸的转甲基反应过程中起重要作用。能够修复受损神经,缓解疼痛和麻木,改善周边神经病变处感官障碍和运动障碍。另外,甲钴胺比氰钴胺易于进入神经元细胞器,参与脑细胞和脊髓神经元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促进叶酸的利用和核酸代谢,且促进核酸和蛋白质合成作用较氰钴胺强。

  2、研发历程

  公司2021年6月完成本品相关研究后开始申报生产,2022年10月CDE完成技术审评和技术审核,并呈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公司于2022年11月收到药品注册批件。

  截至目前:公司在甲钴胺片研发项目上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为人民币774万元。

  三、药品市场状况分析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近两年甲钴胺片有卫材、辰欣药业等14家企业在售,销售规格只包括0.5mg。2021年在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约6.08亿元,2022年H1销售额约2.88亿元。

  ■

  四、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投产后的药品未来市场销售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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