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2022年11月18日 05:2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3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拟将持有的部分应收账款合计10,695.32万元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转让,最终交易金额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2、本次拟挂牌转让公司应收账款债权,需履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形式进行,目前尚未确认受让方,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程序;

  4、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持有的揭阳市正华化工有限公司、揭阳市佳佳美鞋业有限公司等42家应收账款以债权价值9,165.87万元为作价依据,中山泰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东新星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等276家应收账款以账面价值1,529.45万元为作价依据,合计10,695.32万元为挂牌价予以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目前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待交易对手方确认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本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应收账款,其中42家应收账款以债权价值9,165.87万元为作价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拟挂牌转让的应收账款,其中276家应收账款以账面价值合计1,529.45万元为作价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交易标的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形,亦不存在因重大争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事项导致公司对交易标的的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1、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针对本次交易的揭阳市正华化工有限公司、揭阳市佳佳美鞋业有限公司等42家债权资产,出具了基准日为2022年7月31日的卓信大华咨报字(2022)第5009号《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其持有的应收债权项目债权价值分析报告》。

  2、中山泰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东新星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等276家债权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1,529.45万元为定价依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确定交易对手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内容。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挂牌转让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有利于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效益。

  2、因上述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事项因交易对手等交易信息尚未确定,公司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整体影响,待最终签署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拟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对象、成交价格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等不可抗力及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交易延期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后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13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通信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董事长霍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将持有的揭阳市正华化工有限公司、揭阳市佳佳美鞋业有限公司等42家应收账款以债权价值9,165.87万元为作价依据,中山泰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广东新星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等276家应收账款以账面价值1,529.45万元为作价依据,合计10,695.32万元为挂牌价予以公开挂牌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拟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日常管理、计量、转换、处置等,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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