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2年11月10日 05:2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11月15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67号)。

  2022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先机”)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太和先机提议将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074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2、3项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和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3号)、《关于独立董事将期满离任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2022-064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22-065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2022-066号)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9号)、《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72号)、《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审议。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2年11月14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11日、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君、黄莉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太和先机《关于增加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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