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7日 05: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审阅。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盛泽镇与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签订《借款协议》。公司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向盛虹苏州、盛虹科技合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三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三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借款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协议为2021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借款协议》之调整,本协议生效后,前次《借款协议》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14,109股,已于2022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盛虹转债”,债券代码“127030”)转股增加公司股份数量。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截至2022年7月2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213,237,010股。为此,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46,495,968 元变更为人民币6,213,237,010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派的人士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修订及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决定于 2022年 8月1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7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0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盛虹”)于2022年7月26日在盛泽镇与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苏州”)、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签订《借款协议》。公司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向盛虹苏州、盛虹科技合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三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三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借款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本协议为2021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借款协议》之调整,本协议生效后,前次《借款协议》终止。

  2、盛虹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盛虹苏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缪汉根先生回避本次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盛虹科技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44810452Y,住所:苏州吴江区盛泽纺织科技示范园,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注册资本:299274.1122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印染技术的研发;从事机器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纺织原料、纺织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69.77%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盛虹科技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365.20亿元,净资产314.05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50.82亿元,净利润49.38亿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盛虹科技未经审计的净资产298.42亿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盛虹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盛虹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盛虹苏州成立于2013年03月25日,法定代表人:缪汉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064536293E,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409号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幢5205室,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452140万元整,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纺织品、纺织原料销售;纺织品研发;广告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煤炭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盛虹苏州62.33%股权,实际控制人为缪汉根、朱红梅夫妇。

  2、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盛虹苏州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498.66亿元,净资产   380.2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216.04亿元,净利润56.07亿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盛虹苏州未经审计的净资产340.07亿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盛虹苏州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通过江苏盛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盛虹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盛虹苏州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4、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关联方盛虹苏州为公司合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有息借款。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系交易三方自愿协商的结果,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及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三方协商确定,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借款金额:盛虹苏州、盛虹科技合计提供的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亿元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连续、循环使用。

  3、借款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后计算。

  4、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参照三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经三方协商确定。

  5、还款方式: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资金情况提前还款。借款利息按照公司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天数及借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6、担保方式:本次借款不需要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协议的生效:协议需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及公司三方加盖公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满足发展需要,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向公司控股股东盛虹科技及关联方盛虹苏州申请借款,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同意为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信用资金的来源,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向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借款,遵循市场化原则,参照盛虹科技、盛虹苏州及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协商确定借款利率,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未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没有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73亿元,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整,截至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为0.23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信用资金的来源,提高资金管理效率,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认为:东方盛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对东方盛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2-10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债券代码:114578       债券简称:19盛虹G1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2年8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1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博虹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朱红梅、朱红娟、朱敏娟三人将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3、议案2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范佳健,电话号码:0512—63573480,传真号码:0512—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市场东路73号,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五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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