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2年07月14日 05:4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核、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9笔应收款项共计2,624,533.32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2年度三四季度资金安排,预计2022年三四季度各子公司为其他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保证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重大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核销上述应收款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在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属于风险投资,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各项投资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2年7月12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重大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意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重大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23,559,359.11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6,440,640.89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号”《验证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截至到2022年6月30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542.41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3,084.59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和用于现金管理2,022.55万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相关产品的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的投资品种将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现金管理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情况进行严格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三四季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预计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根据公司2022年度资金安排,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种类为连带责任担保及债务加入,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保函、资产证券化及买方承保额度项下保理业务等。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2022年三四季度,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装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装智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相互担保,每一家公司为另四家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总计担保额度2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1、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园林”)

  成立日期:2005-08-24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4楼408

  法定代表人:庄绪初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造林工程施工;建筑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质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苗木的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的技术研发;谷物、豆类、薯类、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花卉的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中装园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方

  1、深圳市中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7-07-20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7

  法定代表人:鲁芷含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技术的开发;风能、太阳能、电能、风力发电的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环保、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能源产业投资、港口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光伏发电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职业技能培训。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中装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深圳市中装科技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幕墙”)

  成立日期:2018-03-30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3、B座24CDEF

  法定代表人:潘波

  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幕墙、门窗的技术研发与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门窗工程、电力工程、建筑智能化及光电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建筑幕墙、建筑门窗、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中装幕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深圳市中装建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工”)

  成立日期:2018-05-07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15、30D

  法定代表人:司勇浩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预拌混泥土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铁路电务工程;铁路铺轨架梁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输变电工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许可经营项目是: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中装建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深圳市中装智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链供应链”)

  成立日期:2019-05-16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人民桥社区和平路3001号鸿隆世纪广场402

  法定代表人:房新芬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方案设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供应链软件的技术研发;物流信息咨询; 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建筑声学光学材料、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低碳环保节能材料、建筑新材料及器材的技术开发与销售;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缝纫机、服装及其辅料、纺织面料、纺织助剂、羽绒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床上用品、机械配件、建材、服装鞋帽、电脑软硬件及其耗材、通讯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道、阀门、厨房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钢材、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机电产品、体育用品、冶金设备、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水泵及配件、五金轴承、紧固件、摄影器材、电镀设备、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核查,智链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此次事项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2年三四季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2022年三四季度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额(全部为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1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7月27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7月22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为限进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庄小红女士的通知,庄小红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庄小红女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1)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内(2022年7月13日-2023年1月12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0,040.73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40.3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7%,对应融资余额为21,344万元;

  (2)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一年内(2022年7月13日-2023年7月12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4,066.5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6.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71%,对应融资余额为31,344万元;

  (3)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3、庄小红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4、庄小红女士本次股份质押未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庄小红女士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42,2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253,808.22元=712,690,411股(总股本713,632,611股-回购股份942,200股)×0.0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199735元/股=14,253,808.22元÷713,632,611股(小数点后第六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9735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转股起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可转债自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期间停止转股。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的总股本与2022年7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保持一致,即为713,632,611股。

  4、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942,20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 713,632,611 - 942,200 =712,690,411(股),即以712,690,4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4,253,808.22元=712,690,411股×0.02元/股。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42,200股后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0日;

  2、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4月16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中装转2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需要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中装转2转股价格将由 6.31元/股调整为6.29元/股,转股价格实施日期为 2022年7月21日,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七、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4-5层

  咨询联系人:陈琳

  咨询电话:0755-83598225

  传真电话:0755-83567197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33,债券简称:中装转2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6.31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6.29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1,1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装转2,债券代码:127033)并于2021年5月24日上市。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P1为调整后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股权激励和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并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42,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公司2021年度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4,253,808.22元,以公司总股本713,632,611(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19973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6.31-0.0199735=6.2900265元/股(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因此,“中装转2”的转股价格调整为6.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起生效。

  “中装转2”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10月22日至2027年4月15日,目前“中装转2”已进入转股期,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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