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7日,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飞光纤”)(乙方)与ZHU WEI(朱伟)(甲方一)、丁勇(甲方二)、WANG XIAOHONG(王晓虹)(甲方三)、JIANG RONGZHI(江蓉芝)(甲方四)、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控股”)(甲方五)(ZHU WEI(朱伟)、丁勇、WANG XIAOHONG(王晓虹)、JIANG RONGZHI(江蓉芝)、天通控股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48,证券简称:博创科技)的22,120,000股股份(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博创科技总股本的12.72%,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长飞光纤(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份转让”)。同日,甲方一与乙方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时,甲方一将所持有的22,110,372股股份(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时博创科技总股本的12.71%)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乙方。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合计占本次交易协议签署时博创科技表决权的25.43%,本公司将成为博创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鉴于WANG XIAOHONG(王晓虹)和JIANG RONGZHI(江蓉芝)所持有的合计1,963,934股待解除承诺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能取得博创科技股东大会豁免,以及博创科技于2022年5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交易转让总股份数量更新为30,234,099股,交易总金额更新为人民币949,392,640元,ZHU WEI(朱伟)拟委托长飞光纤表决权的对应股份数量变化为33,165,558股(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股份”)。就前述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博创科技控制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2〕第110号)及《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7月7日完成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过户前后,公司及转让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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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博创科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为自主行权,博创科技总股本根据每日行权情况而变动。另外,博创科技于2022年5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以173,926,7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创科技最新总股本为261,559,193股。除另有说明外,上述表格及下述内容所涉占总股本比例均系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
注2:2022年4月14日,公司通过博创科技发布增持博创科技股份计划的公告,拟自增持计划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50,000股且不高于2,100,000股,若增持计划期间博创科技发生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放弃认购的部分除外)或缩股等事项,增持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前述增持计划项下公司增持股票的数量根据博创科技的上述权益分派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计持有博创科技32,784,099股股份,占本公告披露日博创科技总股本的12.53%;同时,公司持有33,165,558股表决权委托股份项下的表决权,占本公告披露日博创科技总股本的12.68%。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以支配博创科技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为25.21%,成为博创科技的控股股东。由于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公司成为博创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2〕第110号)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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