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06月30日 05:5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秀金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及《公司章程(2022年6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春林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7月20日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刘中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提名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刘中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杨春林先生将于刘中华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刘中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如刘中华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同时,董事会在该议案中作出一项附生效条件的安排(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刘中华先生任职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出如下调整:

  (一)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杨晓民、贺玉平、朱晓文、沈洪涛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沈洪涛

  委员:李锋、朱晓文、谢石松、刘中华

  (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曦

  委员:王恕慧、姚朴、谢石松、刘中华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中华

  委员:王恕慧、姚朴、沈洪涛、王曦

  (五)董事会风险与资本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恕慧

  委员:贺玉平、李锋、姚朴、王曦

  以上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中华先生任职独立董事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在此之前,杨春林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责。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刘中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18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刘中华先生简历

  刘中华,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会计学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中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越秀金控股份,与越秀金控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越秀金控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及越秀金控《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越秀金控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越秀金控《章程》的规定。

  此外,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确认,刘中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全部议案的具体内容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董事会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经“每10股转增3.5股”由3,716,394,417股增加至5,017,132,462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716,394,417元增加至5,017,132,462元。同时结合实际管理情况,公司拟对《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说明:上表加粗部分为本次主要修订内容。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并同意进一步授权相关人员办理与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拆借资金,并与越秀集团签署《资金拆借协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广州资产本次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二)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三)广州资产本次拟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本息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越秀集团、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五)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等。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89.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9%,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集团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8,247,952.80万元,净资产14,379,023.22万元;2021年营业总收入8,716,181.06万元,净利润1,161,051.13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0,549,984.79万元,净资产14,539,641.96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1,592,374.37万元,净利润154,180.72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越秀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越秀集团是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广州资产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期限为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广州资产。

  (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超过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根据实际提款情况确定。若广州资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四)借款期限:自第一笔拆借资金实际到账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五)借款用途: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拆借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推动公司发展。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七、年初以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年初以来至2022年5月31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30,532.55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本息最高发生额为271,352.24万元,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融资租赁江苏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00万元,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州资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广州资产向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融资工作,公司拟为其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下同)担保。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越秀金控资本发行不超2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为支持越秀金控资本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发债成本,公司拟为其发行公司债券提供不超过20亿元担保,并按债券分期发行情况实施。

  担保费年费率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2%-3%计算,按发生时的情况单笔确定。担保的有效期为自越秀金控资本公司债券项目取得注册批文后24个月内。如在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公司将在授权有效期届满时将相关已授权但未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核销。

  同时,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越秀金控资本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需求实施担保,签署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

  (二)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杨晓民、李锋、贺玉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主营业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越秀金控资本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秀金控资本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83,133.93万元,净资产560,855.29万元,资产负债率36.49%;2021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527.70万元,净利润34,826.82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越秀金控资本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21,113.91万元,净资产577,038.53万元,资产负债率52.74%;2022年1-3月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33.34万元,净利润15,922.15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越秀金控资本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9,900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7.95%。

  此外经查,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信用担保,公司与越秀金控资本将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金额内按实际需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审核意见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通过担保能有效支持越秀金控资本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公司债券发行成本,保障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担保风险控制判断

  被担保对象越秀金控资本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债务逾期未偿还事项,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发生实际担保的风险较小。

  (三)其他股东担保情况

  越秀金控资本的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四)反担保情况说明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越秀金控资本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符合该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额为1,010,0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40%;尚在担保期内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02,571.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的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可用额度总额及总余额均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3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7月18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议案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同时,因关联交易或利益相关,议案3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15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22年7月15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勇高、王欢欢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二)预计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各议案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单位)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单位)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说明:

  此回执填妥后须于2022年7月15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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