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4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6月15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经事后审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通知》正文中“出席对象”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0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更正后:
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披露的原《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的股东大会的通知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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