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乐勇建先生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179,299,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635%。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3名,代表股份17,558,1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7%。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178,926,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28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3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9,222,6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3%;反对股数7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7,481,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反对7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297,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7%;反对股数26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161,740,994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7,29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7%;反对26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9,225,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股数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7,484,1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85%;反对7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9,225,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股数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9,225,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股数7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7,317,36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6%;反对股数24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4%;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数161,740,994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7,317,3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86%;反对24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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