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53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网上投资者未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77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兴转债”,债券代码“11800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华兴转债”自2022年6月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所持“华兴转债”将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兴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2) 8816 8694
联系邮箱:dongmiban@hyc.cn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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