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5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6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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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1、2、3、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2、6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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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2年6月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5月23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列席监事:汪玉君、王川、旺堆、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等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临时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拆借资金,用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期限一年,利率标准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为藏建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巴桑顿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本次成功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提名,聘任巴桑顿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西藏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拉萨南北山绿化第四包保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配给公司2326.5亩(德阳北2-1号片区)的造林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彰显国企担当,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与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
鉴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藏建集团《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承包造林的任务的通知》精神,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包保绿化任务,保障苗木种植成活率,合理有效利用集团资源,经邀标形式最终选定由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子公司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为藏建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拟调整和增加经营范围,另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6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巴桑顿珠,男,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籍贯西藏那曲市,大专学历。1997年毕业于广东省商学院;1997年8月在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工作;2004年7月到2008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轻化建材公司销售部经理,2008年11月到2013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到2016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到2018年10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15年3月到2017年7月在北京外国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18年10月到2019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党支部书记,2019年12月到2020年3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党支部书记,2020年3月到2020年4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0年4月至今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2014年1月起至2020年1月7日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4月2日至2022年5月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巴桑顿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巴桑顿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巴桑顿珠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5月23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旺堆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等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临时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拆借资金,用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期限一年,利率标准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监事汪玉君为藏建集团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刘长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长江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监事会变更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西藏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拉萨南北山绿化第四包保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配给公司2326.5亩(德阳北2-1号片区)的造林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彰显国企担当,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与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
鉴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藏建集团《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承包造林的任务的通知》精神,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包保绿化任务,保障苗木种植成活率,合理有效利用集团资源,经邀标形式最终选定由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子公司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监事汪玉君为藏建集团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4日
刘长江,本科学历,1990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西藏拉萨市56094部队服役;1992年12月至1993年2月待业;1993年2月至2007年6月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职员(其间: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在四川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脱产);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6月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副主任;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3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4月至2022年5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刘长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长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彰显国企担当,按照西藏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及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承包造林的任务的通知》精神,拉萨南北山绿化第四包保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配给公司2326.5亩(德阳北2-1号片区)造林任务。鉴于公司无造林相关经验、技术,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包保绿化任务,保障苗木种植成活率,公司通过邀标形式最终选定由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子公司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藏建物生”)承接,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项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为藏建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与藏建物生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米玛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BLJB1F95
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规划路2号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8日
藏建物生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藏建物生于2022年4月18日注册成立,成立前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财务数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人工造林;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中草药种植;城市绿化管理;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园艺产品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草种植;食用菌种植;花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物生为藏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物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藏建物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藏建物生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拉萨南北山(德阳北2-1号片区)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德阳村,地理位置介于东经:91°03′49.74";北纬:29°33′43.42"。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规模为2326.5亩(最终以批复的造林作业设计文件为准),项目内容为按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按期完成造林绿化,按约定进行管护、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空等工作。公司向其支付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物业服务价格,拟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内容
按造林作业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施工,按期完成造林绿化,按约定进行管护、抚育、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空等工作。
2.合同期限
(1)造林施工期
造林施工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
(2)抚育管护期
抚育管护期为五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算。
3.合同金额
项目签约合同总价预计为不超过2500万元。
4.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完成后,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2)合同尾款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分批分比例付清。
本次关联交易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协议。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经公司邀标方式所确定,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藏建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藏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同意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拟调整并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即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有效期调整为2025年5月11日,同时增加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土石方工程和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自营本公司产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除外);实业投资;房屋出租”,另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名称变更,公司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
本次经营范围的相关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步对公司营业执照有关经营范围内容进行变更,本次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以及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3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要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3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
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抓住市场机遇,解决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资金临时需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拆借,该笔借款年利率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期限一年,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项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为藏建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1. 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多吉罗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10909518M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规划路2号(东西走向)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藏建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及其相关配套原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销售;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及相关领域的投资,资产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会展服务,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物品)的加工及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文化产业开发和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集团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借款年利率不超过5%,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若公司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中资金需求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由于区内国家重点项目相继启动,部分项目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周期延长,为缓解公司中长期资金缺口,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融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藏建集团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藏建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藏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资金周转和经营所需,拆借的额度和利率的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拆借的额度和利率设定与计收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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