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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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6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予以注册。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本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5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6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2年11月末实施完成,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8,16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91,840,000股增至100,000,000股,假设募集资金总额为11,317.92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

  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3.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21.86万元。假设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较2021年度分别发生以下三种情况并进行测算:(1)持平;(2)增长10%;(3)增长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6、在计算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送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7、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8、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如下:

  ■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相关法律法规下,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以及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代表对公司未来利润任何形式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应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经董事会审慎讨论后确定,其成功实施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的具体内容,参见《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有机糟渣资源化利用科技储备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均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有机糟渣资源化业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近年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不断提高,至2021年度已近30%。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有机糟渣资源化利用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将增强,同时其他主营业务也将得到更为充分的资金保障,有助于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提升。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作为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之一,公司在有机糟渣资源化利用业务领域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深厚的技术储备和稳定的客户基础。公司上市前已通过子公司古蔺路德开展该业务,并于2021年以来设立金沙路德、汇川路德开展该业务。公司在该业务领域已经建立了强大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一定的人才基础。

  公司在该业务领域自主研发了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技术体系,在工艺、设备和微生物等方面包含5项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及多项非专利专有技术。该技术体系利用微生物对工业糟渣进行固态发酵,实现了高含水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并获得了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奖项。

  通过该技术体系,公司已经形成了白酒糟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体系,以白酒糟为原材料生产的微生物发酵饲料已成为公司的主打产品,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效益。目前,公司在该业务领域已经与现代牧业、新希望等多家知名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稳定的客户基础。

  五、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现已制定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1、不以不公平条件或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未履行承诺,则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1、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未履行承诺,则应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以及中国证监会作出的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5、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7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8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业务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路德生物环保技术(古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蔺路德”)、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尚源”)、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金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路德”)、路德生物环保技术(遵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路德”)。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注:上述企业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上述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①古蔺路德

  单位:万元

  ■

  ②路德尚源

  单位:万元

  ■

  ③金沙路德

  单位:万元

  ■

  ④遵义路德

  单位:万元

  ■

  4、业务期限

  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协议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5、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即期质押票据等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6、业务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业务主体就本次资产池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

  本次担保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均归入本次资产池业务范畴之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债务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其中控股子公司古蔺路德、路德尚源以其全部资产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对应收票据、存单等票据资产实现统筹管理,降低公司对有价票证的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发生金额为2,361.00万元人民(不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361.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7%、1.35%,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合规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控制权,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均拥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路德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流动资产的流动性和效益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事项中的互相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综上,安信证券对路德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9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通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当选监事参加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了本次会议通知关于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能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监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各位监事已充分知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审议事项,为尽快完成对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的审议,豁免监事会会议组织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履行监事会通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选举王能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向其实际控制人季光明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季光明。季光明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2年5月16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3.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依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160,000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317.92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论证,编制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并编制了《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发行注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季光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季光明为公司关联方,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事宜,公司拟与季光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依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需要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0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日

  至2022年6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季光明先生及其妻妹白彩群女士、季光明先生一致行动人武汉德天众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31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zhengquanbu@road-group.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5月31日下午17时前送达。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均须报备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5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软件园中路4号光谷软件园六期E区4栋3F

  联系电话:027-87206873

  Email:zhengquanbu@road-group.com

  邮编:430075

  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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