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玻纤)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股份总额由500,000,000股变更为600,000,000股。以下持股比例均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600,000,000股计算。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本次送红股后东方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邦信)持有山东玻纤股份91,461,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东方邦信拟在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期间,公司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股份总额由500,000,000股变更为600,000,000股。东方邦信减持数量相应调整为12,0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收到股东东方邦信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5月11日,东方邦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2,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00,000,000股的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东方邦信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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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5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1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本次送红股后,东方邦信持股91,461,96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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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方邦信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减持价格10.14元/股,减持金额101,400,000元;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减持价格10.18元/股,减持金额20,360,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邦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到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上限,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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