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2年04月26日 18:11 证券时报

  (上接B511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目前担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也是深圳市前海德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深圳德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郑馥丽

  日期: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3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相关公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具体事宜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文字交流方式;

  3、投资者参与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鲁楚平先生、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财务总监伍小云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刘博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点击右侧“提问预征集”,输入“002249”或“大洋电机”,进入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4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相关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上述“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2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于2022年4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余劲松先生、刘奕华先生、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1,728.73万元,营业利润33,025.86万元,利润总额36,359.96万元,净利润26,900.44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38.5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28.82%、184.70%、203.31%、238.72%、142.01%。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建筑及家居电器电机业务稳定增长,优化产品结构,加快高效智能电机、风机系统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新品投产,确保利润目标达成;积极推进车辆事业集团以产品线为主线的矩阵式管理模式,实现战略合作项目落地,进一步稳定及扩大国内外高端市场;发挥氢燃料电池行业产业链布局优势,重点聚焦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预计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将保持稳定增长,计划完成1,101,900万元,同比增长10%,预计营业成本889,700万元,同比增长10.43%;计划完成净利润37,000万元,同比增长37.5%,计划完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580万元,同比增长30.00%。

  上述经营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2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385,655.69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71,159,726.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4,012,056.25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8,968,745.39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2021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控股股东鲁楚平先生提议以下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总股本2,365,530,164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89,242,413.12元(因公司存在股份回购计划尚未完成,且“领航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库存股,该金额暂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65,530,164股计算),达到公司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58.41%,占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90.56%。

  该权益分派预案兼顾了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分派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正常运转。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亦无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该报告出具的独立意见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在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九、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报告详细说明了公司在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建立社会责任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于2022年5月3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鲁楚平先生、徐海明先生、彭惠女士、张云龙先生、张舟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董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刘奕华先生、石静霞女士、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出具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2-02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审计费用拟定为245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5月30日届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推举王侦彪先生、兰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本议案相关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载于2022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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