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23版)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受煤炭业务量价齐增影响,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3.69亿元,同比增长9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14亿元,同比增长41.05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含授权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穆林娟女士和汪昌云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赵兵先生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柴有国先生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总法律顾问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关志生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了详实准确的阐述,2022年公司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任务目标以及工作措施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经理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夯实基础、合规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工作主线,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深入落实国企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三降一减一提升”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合规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优异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任务。
3.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各位独立董事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各项职责,在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企业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9,998,2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共计659,999,049.60元,完成股利分配后,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不派发股票股利。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法治合规工作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围绕“夯实基础、合规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工作主线,严格落实公司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强力推进合规体系建设,着力化解历史遗留法律问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赵兵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赵兵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4.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方董事赵兵先生、孙力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5.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6.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2022年度红墩子煤业红一、红二煤矿及选煤一厂项目计划总投资119,290.43万元;同意2022年度国泰化工分布式光伏发电(一期2.3MW)项目总投资1,202.02万元。
18.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不包含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6.2亿元)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各类银行融资业务;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1.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朱大旗先生、汪昌云先生、穆林娟女士、张一弛先生和刘明勋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8万元/年调整为12万元/年,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关于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5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16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进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8.关于《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9.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0.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3.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14.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聘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继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圆全”)成立于1984年6月,总部位于北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三十多年以来天圆全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2、54、56号9层南栋
首席合伙人:魏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39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19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6人
2021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17.7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3,106.71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2,458.39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审计客户10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覆盖的行业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仓储与电子商务,互联网广告传媒和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814.90万元。天圆全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圆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三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天圆全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天圆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有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文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天圆全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小磊、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文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知好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圆全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根据公司审计中配备人员、投入时间情况最终确定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本期内控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5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圆全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查阅了天圆全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文件,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圆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圆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天圆全在2021年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圆全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天圆全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共计80万元,其中: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6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15万元人民币。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一煤炭》的要求,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如下:
■
注:煤炭销量中包含煤炭贸易量。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以上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上述数据与内容并不是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或保证,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能源”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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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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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经营范围: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能源供应、管理;能源项目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经营范围:投资、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含收售);铁路托运、汽车货运、铁路仓储、仓储服务、装卸;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运输保险、仓储货物的财产保险;销售煤制品、成品油、燃料油、百货、日用杂品、食品、饮料、机械制品、机械设备、铸件、火工品、精细化工制品;汽车维修;旅游服务、住宿、餐饮;种养殖;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施工总承包;发电;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柳芳北街,经营范围:制造蒸汽热水;加工、制造供热设备及附件;销售蒸汽热水;供热服务;热力管网、热力站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维修;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管道和热机社而被的施工与安装;供热设备及附件安装调试;供热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经济信息咨询;仓储服务;销售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体育设施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检测;仪器仪表维修。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广宁路10号,主营业务为: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热力产品;电力设备运行;发电设备检测、修理;销售脱硫石膏;固体废物治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北京京能招标集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1-18,经营范围:招标代理;工程咨询;销售(含网上销售)机械设备、针纺织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润滑油、润滑脂;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北京京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黑山大街32号,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城市园林绿化;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周转材料租赁;销售建筑材料、塑钢门窗、塑料制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煤炭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煤矿开采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普通货运。
北京鑫华源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路47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制造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制造、加工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加工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制造离心泵、渣浆泵、泥浆泵、风筒;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维修、租赁立体停车场设备与仓储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业设备、矿用产品;安装金属结构、钢、塑钢及铝门窗;电弧焊技术培训;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防水材料、钢材、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器人、充电桩;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销售、维修液压设备(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停车场设备、矿用产品、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建筑物防水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机器人研发(含中式、样机制造、设计等)。
北京金泰集团有限公司(原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登莱胡同4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销售食品、饮料、医疗器械;餐饮服务;加工、销售煤炭、煤制品、燃料油;汽车维修;汽车货运;投资及投资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轻工材料、金属材料、汽车配件、橡胶制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日用杂品、炉具、饮食炊事机械、土畜产品、家具、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仓储;专业承包;经济信息咨询;高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的进口业务;租赁机械设备、建筑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健身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道路货运代理;劳务服务;包装服务;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商业经纪业务;以下仅限分公司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制造、加工、安装煤炭机械;金属结构加工;炉具加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内蒙古京能康巴什热电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主营业务为发电;热力产品的生产及销售;销售脱硫石膏、粉煤灰电力附属产品。
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内蒙古丰镇市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是输变电设备的运行、检测及维修; 一般经营项目:电能、热能的生产和销售;电力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燃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购销和货物运输。
内蒙古京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主营业务为电力建设和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工程咨询服务和培训;供热销售;粉煤灰和石膏综合利用;保温材料、电力物资的采购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供冷、供汽、供水、储能公用事业及综合能源服务;能源供应、环保节能领域内的设备、原材料、燃料开发及高新科技开发。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京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金额
2022年,公司预计与京能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额为157.04亿元。
其他关联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关联方企业名录》。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或指导价格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国家政策定价、指导价格及市场价格的,按照协议价执行。
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签订了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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