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2年04月26日 18:11 证券时报

  (上接B654版)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宁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何慧华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梁肖林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21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与2021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和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业务熟练、工作勤勉,表现出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审计服务机构,已接受公司股东委托对公司实施了多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且对本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情况相对熟悉,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内部控制的不断完善。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包含改性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2021年第四季度改性塑料销量42.07万吨,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销量5.18万吨。

  2、新材料产品包含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2021年第四季度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销量1.82万吨,特种工程塑料销量0.45万吨。

  3、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4、绿色石化产品包含丙烯、异辛烷、甲乙酮及液化气。2021年第四季度丙烯销量13.27万吨。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聚烯烃系树脂、聚苯乙烯系树脂、工程树脂。

  2、新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丁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精己二酸、癸二胺。

  3、绿色石化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低温丙烷、混合碳四。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包含改性塑料和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2022年第一季度改性塑料销量36.58万吨,环保高性能再生塑料销量3.87万吨。

  2、新材料产品包含完全生物降解塑料、特种工程塑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2022年第一季度完全生物降解塑料销量2.68万吨,特种工程塑料销量0.53万吨。

  3、由于碳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品的计量单位较多(如:片、套、块、平方米等),以上数量为折算后的数据。

  4、绿色石化产品包含丙烯、异辛烷、甲乙酮及液化气。2022年第一季度丙烯销量6.20万吨。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中《工业报表统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要销售的商品量和本企业的自用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

  注:

  1、改性塑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聚烯烃系树脂、聚苯乙烯系树脂、工程树脂。

  2、新材料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丁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精己二酸、癸二胺。

  3、绿色石化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低温丙烷、混合碳四。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志敏、李南京、熊海涛、李建军、宁红涛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33号 邮编:510663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20-66818881 邮箱:ir@kingfa.com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持普通股数”请填写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普通账户(不含融资融券账户)的持股数。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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