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04月26日 18:12 证券时报

  (上接B361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和第十三项以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一02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590.23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7,567.4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412.6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0,439.2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26,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939.22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567.4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怀宁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5日,国元证券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国盾量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21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2 年 4 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诚”)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楚江新材(002171)、安纳达(002136)、瑞鹄模具(002997)、恒泰股份(834692)、百甲科技(835857)、诚拓股份(872670)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孔振维,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淮北矿业(600985.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会计师:许媛媛,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国盾量子(688027)、国瑞数码(839215)等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质控复核人:谷学好,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同庆楼(605108)、瑞鹄模具(002997)、铜峰电子(600237)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振维及许媛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学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85万元(含税)。

  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于续聘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2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慧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杨慧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杨慧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2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号)的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涉及“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1年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设备、软件、元器件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需做调整。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对“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为:

  1、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整情况

  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本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主要包括:

  (1)因集成电路设计相关软件采购受限,取消自研量子通信专用芯片方案,相关产品将采用基于SOC架构的国产FPGA芯片作为替代方案,相应减少“建筑工程费”项下洁净室工程费预算1,719.29万元;

  (2)同(1),相应减少“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项下集成电路设计相关软件购置费预算2,000.00万元;同时,因部分进口设备采购受限,拟改为采购部分国产设备、取消部分设备(相应能力需求通过外协方式获得),相应减少“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项下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预算6,019.90万元,合计减少“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项下的预算8,019.90万元;

  (3)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部分其他费用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承担,相应调减“其他费用”项下的预算628.41万元。

  同时,鉴于上述实施方案的调整涉及国产化替代等新增工作,根据生产线建设预估的建设周期,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7月调整为2023年7月。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本项目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本项目拟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1,717.12万元,主要包括:

  取消“建筑工程及安装费”项下洁净室建设预算310.00万元,并调减“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项下设备购置和安装费预算873.12万元、软件购置费预算534万元,原因同“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公司将通过缩减实验设备的购置预算,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的设备资源和实验条件达到项目建设目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外部市场和政策环境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会按照新的投资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调整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1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0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11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对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保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国盾量子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有利于公司稳定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10、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1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36,215.33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2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7日

  至2022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议案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 5月 13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2 年5 月13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5 月13日 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根据合肥市防疫政策要求,会议现场会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验报告及健康码、行程码。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华佗巷交口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邮编:230094

  电话:0551-66185117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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