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1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成庆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34,672,9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99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2,791,7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6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881,2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439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137,1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27,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50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1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38,3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66,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11%;反对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3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补选沈北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92,791,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62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
表决结果:沈北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关于补选叶豪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92,791,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2,62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2%。
表决结果:叶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志东、杨澜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2-01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2年4月19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成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胡天龙董事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王富炜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沈北灵先生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选举朱成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沈北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叶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后,公司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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